可以直接找律师写遗嘱吗,“打印遗嘱”有效吗?到底该如何立遗嘱?普陀律师带您说“典”看“法”

时间:2022-12-10 12:49:50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说‘典’看‘法’带您走近民法典”访谈节目第二期节目已正式登录上海普陀app与大家见面。本期节目的嘉宾来自于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巧月律师,她与大家以分享社会热门案例的形式,深度解读《民法典》中有关遗嘱的内容。

“打印遗嘱”有效吗?到底该如何立遗嘱?普陀律师带您说“典”看“法”

遗产继承起纷争 “打印遗嘱”有效吗?

2017年,一位老人用打印的形式,立了一份遗嘱,写明将其名下一套房产都给小儿子韩先生。2018年5月老人去世后,二儿子和大女儿起诉至法院,认为打印遗嘱无效,遗产应当由五个子女均分。

2020年下半年,一审法院依照《继承法》判决打印遗嘱无效,遗产均分,同时考虑小儿子对被继承人照顾多,给予适当多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民法典》生效,最终二审适用《民法典》新规,确认打印遗嘱有效。

“打印遗嘱”有效吗?到底该如何立遗嘱?普陀律师带您说“典”看“法”

怎样的遗嘱算有效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1136条新增的方式,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人们可以适用电脑打印的方式,把遗嘱内容打印出来。它是对自书遗嘱的一种补充方式。按照之前《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要求遗嘱的所有内容都必须亲自手写,且主要内容不能进行修改,否则容易被认为无效。

“打印遗嘱”有效吗?到底该如何立遗嘱?普陀律师带您说“典”看“法”

近些年,打印技术比较成熟了,法律也认可了打印遗嘱的效力,但是它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主要有: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两个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跟继承人、受遗赠人都不能有利害关系;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3、注明年、月、日。

除了增加规定打印遗嘱这种形式,《民法典》还增加了一种录音录像遗嘱,其实就是原先的录音形式修改为了录音录像形式。如果当事人有全程录像,较好地呈现了立遗嘱的过程,也能看得出立遗嘱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但它不能说就是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事实上,录音录像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可以用在任何一种立遗嘱的方式中。

如果完全用录音录像遗嘱的话,一般是指立遗嘱人本人,对着镜头,阐述自己遗嘱的内容。在这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这两个见证人要出现在镜头中,立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音录像中说明姓名。当然,也必须要说明当时的年月日。关于身份和时间如何说明,可以适用对着镜头出示身份证的形式,时间可以用当天的报纸报头来辅助证明,还可以说明立遗嘱的地点等,尽量详尽。然后,录音录像画面必须清晰,录完之后需要原处保存,不能进行剪辑加工等。

遗嘱的形式和订立条件

自书、代书、口头、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公证,主要是这些形式。

成年人,随时可以立遗嘱,只要明确两点:第一,遗嘱可以处分的财产是自己的,别人的肯定不行。比如说婚姻内,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另一方的财产,就算你立了遗嘱说给谁谁谁,也无效,因为不是你的东西。

第二,立遗嘱的时候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有些老人会在重病之后想到立遗嘱,这时候就需要医院的出院记录或者当时的诊断报告来辅助判断,老人立遗嘱的时候,神志是否清晰。

所以说,立遗嘱还是趁早,当然,遗嘱立了之后还是可以自主修改的。

公证遗嘱的效力的变化

《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绝对优先的效力,假设同时存在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话,那还是以写的时间在后面的那一份为准。此前,如果要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再去公证一次。而现在,改变就更自由一些,当事人可以直接以其他形式修改。

“打印遗嘱”有效吗?到底该如何立遗嘱?普陀律师带您说“典”看“法”

同时,对于一些继承人不赡养老人,为了争夺财产出现临时抢人的情况,哄骗甚至胁迫老人去做公证遗嘱的情况,以后难度就更高了。因为立遗嘱人是可以自己重新立的,公证遗嘱不再是那么保险了。当然,这里说到哄骗和胁迫,如果能证明是因胁迫而订立的,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但事实上,要证明非常困难。

尽管法律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性,但是这并不代表公证没有效力,公证没有意义。我们知道,打官司是讲证据的,从证据效力来说,经过公证的文件,包括遗嘱,他的证明效力依然强于一般的书证。至少,它在真实性、合法性方面,会比自书遗嘱好证明一些。

2021年以前订立的打印遗嘱、录像遗嘱,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

也就是说,即使在《民法典》生效前以打印、录像这些形式设立的遗嘱,只要不存在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情况,均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记者:沈乾

编辑:杨军慧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刑事案件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