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3:45:05来源:法律常识
为加强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正规化、制度化。2018年8月15日上午,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与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 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会议由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祁连龙主持,主管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牡丹江市九昊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副主任律师代表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加了联席会议。
柴河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祁连龙
牡丹江市九昊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副主任律师
会上,祁连龙院长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17年12月成立以来与法院协同配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董文明副主任律师代表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操作程序、相关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随后,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福平和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刘长波分别发言,畅谈法律援助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协调配合好法律援助工作依次发言。最后,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与董文明副主任律师就目前林业系统法律援助工作状况、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案件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是推进林区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司法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多方协调、积极运作,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大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有序、程序规范,工作体系日臻完善。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柴河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将进一步增强,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对打造平安繁荣的法治林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者: 郭勇娇
编辑: 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