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0:32:04来源:法律常识
目前,我除偶尔参与某专项工作外,基本上处于半退休状态。相较于在职在岗的时候,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有两个大的特点。
一是消费低了、少了。穿名牌、正装服装的机会少了,似乎也没有了再添置的冲动和必要,每天待在家里忙家务,不需要求人办事,也不在领导、女士的视线内,社交、应酬基本上也没有了,为了方便自在,每天都是着运动休闲衣和鞋。以前每天出门前必喷美涛,抹大宝,现在都免了,出门买菜、散步,还有“臭美”的必要吗?
二是每天都在努力学会忘记。这是主要的一点。忘记什么呢?忘记自己曾经的职位和身份,忘记曾经取得的一些职场成绩,忘记曾经给予过他人的帮助,——我本就是一凡人,碌碌无为,寂寂无名。每天早晚出门行走于小区,或散步于公园,认识的人极少;即便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也仅互知姓氏,谁有兴趣知晓你是谁、曾有多“厉害”?
我本善良,也还爽直,之前曾经给予过一些人帮助,有些是“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有些是“锦上添花”的“滴水之恩”,最令我傲骄的是曾主持了几场有较大影响的“春风化雨”般的、积极影响了“一大片”的大型集体活动。多年后的今天,估计已没有几个人还记得,我也就真没有不忘记的理由了!
曾经给予过我关怀和帮助的人,是不应该被忘记的,但我大多也仅仅是记在心里,偶尔回忆。或是担忧采取实际行动会打破平静,每每忆起,我也只能是在内心里感恩和祝福。我现在每天做家务,看书,刷手机,出去散步也必戴口罩和帽子,不再在QQ和微信上秀动态,“低调”得似乎已消失,我想,我的“恩人”们也不希望被打扰!
当然,我也常想起这辈子的几大憾事,想起曾经的尴尬事和奇葩糗事,它们就像那年车祸后留在我手臂上的疤痕,穿长衣大家都看不见,穿短袖不仔细看也发现不了,但它客观存在,常常令我痛苦、心疼、内疚、羞愧。
还有一件事是永远不能忘记的,那就是“我是谁”,它时时提醒自己从哪里来,因此,尽孝必须持续!
人生不易,何必非要记住痛苦?来日不多,务必好好活在当下!低调生活,少给社会添负担;过好自己,不给他人添麻烦。
所以,学会忘记,不扰他人,并被他人忘记,未尝就不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