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6:16:03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拆迁律师:开发区管委会能当行政诉讼的被告吗?在我国很多地方设置了开发区,即实行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的地区。这些地区设立了开发区管理机构,一般是管委会进行行政管理。那么如果对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开发区管委会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详解: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其职能部门为被告;对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敬请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