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7:12:33来源:法律常识
医疗卫生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日益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的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医护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职业尊严的保障,而且关系到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发展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成功实现。
签约仪式
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推动医疗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2022年9月24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密云法院与密云区卫健委召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联动协议”签约仪式。
▲密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玉民主持签约仪式
三中院、密云法院与密云区卫健委结合各自职能优势,进行充分沟通会商,签署《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的联动协议》。
▲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讲话
▲密云区政府副区长马春秀讲话
协议共建10项工作机制:
01.互联会商机制
在各方各自确定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工作基础上,就区域内医疗纠纷相关司法需求的提出和反馈、重大医疗纠纷隐患的排查和预警普法项目等重要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协商处理方案。
02.联合调研机制
三中院、区法院与区卫健委合作,对医疗纠纷相关政策、制度创新及建设发展法律风险开展专题研究,召开专题座谈、研讨会,总结医疗纠纷案件的多元调解、审判机制及裁判思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03.普法宣传机制
三中院、区法院根据区卫健委提出的普法需求,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京法巡回讲堂、普法讲座等活动,针对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组织专题宣讲及培训。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消弭潜在风险,为密云区提供良好医疗法治保障。
04.两级法院沟通机制
三中院根据区法院的审判需求,选派专家法官到区法院就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促进两级法院的业务交流。定期召开辖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跨审级专业法官会议,就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交流研讨,统一两级法院的裁判尺度。
05.示范裁判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优势,三中院和区法院可选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示范性裁判,发挥裁判规则对区域潜在纠纷的示范引导作用,明确当事人的诉讼预期。
06.多元解纷机制
三中院、区法院在区卫健委的协助下,探索建立医疗纠纷案件专门调解平台和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作用,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对于已经第三方调解并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案件,可依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及时化解潜在医患矛盾。
07.案例通报机制
三中院和区法院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化解中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或存在的具有警示意义的问题,定期向区卫健委进行典型案例通报,区卫健委及时转发区域内医疗机构,供其在医疗活动中借鉴经验或汲取教训,以期促使医疗机构完善管理,减少不当医疗行为。
08.司法建议机制
三中院和区法院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发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在医疗行政管理、其他社会治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向区卫健委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区卫健委引导并监督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09.督促履行机制
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具有给付内容的已生效的二审法律文书和一审法律文书,分别由三中院和区法院的审判人员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内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让法律文书的效力早日兑现,切实减少当事人的执行诉累。
10.强化执行机制
三中院和区法院加大对医疗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如在患者拖欠医疗费拒付、长期占用病房不退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方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助力营造诚实守信良好风气,促进医患双方共赢。
10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司法机关和医疗部门优势互补、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进一步畅通了诉调对接渠道,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延伸到医疗工作前沿一线,加强医疗纠纷前端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就医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这既是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有益探索,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创新之举,更是推进为民办实事常态化的生动实践。
密云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携手三中院、辖区医疗卫生部门,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审判专业化建设及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促进医疗纠纷高效化解、医患关系高度改善、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辖区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共同推动形成医疗纠纷多元共治新格局,为维护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密云、平安首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丨密云法院
文字丨徐秀丽 于春秋
摄影丨代迨
编辑丨代迨 姚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