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7:46:13来源:法律常识
买房存在许多对房子有刚需要求的消费者,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换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或是解决眼前的住房问题,但事实总是会出现许多开发商的延期交房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护权益?
网友咨询: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申请退房吗,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申玉淑律师解答: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权可以通过:1、协商解决;2、解除合同;3、向房管部门反映;4、提起诉讼。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违约责任。
申玉淑律师解析: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业主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查看合同中关于交付房屋的相关规定,在其中做好违约责任的赔付条款。当发生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购房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
在业主与开发商私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还可以向当地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理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有权利能够处理开发商。
申玉淑律师现系长沙市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市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申玉淑律师擅长合同,房地产,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业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