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8:03:41来源:法律常识
3月14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布了2021年度东莞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活动。其中,在“诱骗老年人购买68万珠宝”的案例中,一名老人交了20万元“定金”才发觉不对劲。最终,在消委会的协调沟通下,珠宝店退还老人18.5万元定金,剩余1.5万元以店内等价物品冲抵。
【案情简介】
60岁的消费者陈女士在经过东莞市某珠宝店时,被店员簇拥着推销珠宝,声称钻石可以保值增值,具有投资价值。面对洗脑式推销,陈女士晕乎乎地答应了总价68万元的珠宝交易。
因陈女士不懂手机操作,店员直接拿陈女士手机进行转账,转了10万元到其个人账户作为定金。但当陈女士索要票据时,店员却称定金不足20万元不能出具收据。陈女士担心已转的10万元拿不回来,又在店员的诱导下回家取银行卡再次支付10万元定金,整个交易过程无合同、无签字确认。
事后,陈女士觉得不对劲,要求店员退款却遭到拒绝,遂向东莞市消委会石龙分会求助。石龙消委分会接诉后立即介入调查,约谈珠宝店相关负责人,反复进行协调沟通,最终珠宝店退还陈女士定金18.5万元,剩余1.5万元以店内等价物品冲抵。
【消委会点评】
本案中,珠宝店员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欠缺、辨别能力不足的弱点,以多人轮番、洗脑式推销,声称珠宝产品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和投资价值等,骗取老年消费者陈女士答应花费高达68万的金钱购买珠宝,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在消费者已支付10万元定金的情况下,为诱导其再支付10万元定金,告知未满20万元不能开具收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出具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规定,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老年人本是特殊保护的消费群体,但当前出现了越来越多针对老年群体的营销陷阱,诱导老年人花费大量金钱去购买名不符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严重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委会强烈谴责该类行为,并呼吁经营者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箫音:消费者购买珠宝商品,应尽量到正规合法的大型商场或专卖店购买,旅游景点处推销的商品需谨慎购买;若选择网购珠宝,则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网站或品牌直营网店。
网购珠宝产品还要注意,网络图片只能作为参考,切勿贪心购买明显低于市场售价的商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下单前还要与网点商家明确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此外,无论是现场购买还是网购,记得索要珠宝鉴定证书和发票,并核对相关记载内容与购买的珠宝商品是否一致。购买后要妥善保管购买票据,如发生质量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