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2:04:5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代理的一起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结案。本案中,某国资公司就案涉公路工程进行招标,某建筑公司委托某建设集团参与招标,并最终中标,签订了施工合同。
其后,建筑公司与建设集团与我方委托人程总签订了分包合同,约定将案涉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程总施工。合同签订后,程总按约定组织人工、材料和设备入场施工,施工完成后,与建筑公司与建设集团办理了结算,两公司的负责人均签字认可,但却始终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多次沟通无果后,程总委托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代理本案,我中心由宋伶俐律师与唐世明律师负责办案,经过与程总多次沟通,结合已有的证据,最终决定将建设集团、建筑公司以及发包方国资公司一并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中,被告曾以程总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辩称其已将工程款支付完毕。但宋律师与唐律师据理力争,认为即便是合同无效,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被告仍应支付工程款。且国资公司尚有欠付的工程款,故其应在欠付范围内对程总承担责任。最终,在宋律师与唐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基本认同了我方的主张。目前,判决已经生效,程总已经收到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也在继续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