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0:07:23来源:法律常识
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办公场所不符会不会被处罚?答案是肯定会被市场监管机构执法处罚的。一些人创业之初对企业登记注册程序不熟悉,会找代理公司登记注册的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上许多贸易公司,中小商业服务类公司为了节约办公成本,不愿意租住办公场所,也会找中介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和企业年检手续。代理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变更登记,注销营业执照等企业主体成立和注销的中介服务因此形成了一个产业。这种情况在香港和国外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律人举案普法#
多家公司共用一个办公场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香港的做法是多家注册公司共用一个秘书,应当监管机构和外来人员核查公司真实性,被代理的企业每年要交一定服务费。国内的中介服务成本较低,没有提供后续监管机构,商业客户等核查被代理注册企业的服务内容。这样就会形成一些中介公司代理注册的公司办公场所不实的问题。市场监管机构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企业注册的办公场所与实际场所不一致,就会依法给予处罚,责令整改。
实际上,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受委托办理的很多注册登记企业,属于公司规模较小,投入资金小,不愿意承担办公场所租赁费用和必要行政、财务人员公司的非实体企业,俗称皮包公司。即便是一些注册资金很大的贸易公司,也是代理注册机构通过短暂出借资金进行会计验资,然后办理企业登记手续的。这类情况属于投机行为, 出资不实,或者抽逃注册资金。
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委托一家代理企业登记注册的中介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服务,支付17000元服务费后,中介公司为该投资公司办理了一个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在注册登记的地址办公,市场监管机构巡查中发现该公司不在注册登记场所经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该公司一怒之下要求中介公司退货服务费,北京市一中院最终判决,中介公司返还17000元服务费。
北京SD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D公司)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某室。2019年,SD公司注册地址出现异常。2019年10月10日,SD公司(甲方)与北京ZJ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J公司)(乙方)签订《ZJ企业商务服务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地址解异常、注册地址的服务事项;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企业登记注册等事务……。合同签订后,SD公司支付ZJ公司注册地址一年使用费12000元、地址异常解除费用5000元。
ZJ公司联系了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由某公司提供《某公司房屋用途说明》、营业执照、名称变更通知、房产证复印件、《住所证明》等其中,《住所证明》显示某公司同意将北京市东城区某号提供给SD公司使用,该住所证明上加盖有“某公司”字样公章。后ZJ公司以上述材料提交登记注册机构,将SD公司的注册地由北京市东城区某室,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某1室。
2021年4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机关机构在市场执法过程中发现,SD公司在2019年10月28日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登记,将住所变更至北京市东城区某1室。当事人登记住所位于某大厦内,该地址产权单位为某公司,实际经营者为某1公司,该两家公司向我局出具《情况说明》称当事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的住所证明非其提供,公章也并非其加盖。经现场检查,某大厦内无当事人登记住所使用的门牌号。
鉴定机构通过对当事人变更登记档案原件中第8页《住所证明》上加盖某公司公章的真伪进行鉴定,当事人提交材料中所盖公章同其住所产权人某公司公章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综合已取得证据,我局认定当事人提交虚假住所证明及相关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种菜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198条的规定,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监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SD公司改正,罚款50000元。随后SD公司缴纳了罚款50000元。
SD公司认为ZJ公司提供虚假住所证明,要求其退还注册地址一年使用费12000元、地址异常解除费用5000元,并赔偿50000元罚款等。
ZJ公司则辩称:SD公司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协议书》中注册地址的服务事项并未勾选;注册地址变更材料均经SD公司确认,并最终决定变更,ZJ公司只是代理业务。与SD公司签署《协议书》后,实际找到某公司,由该公司向其提供了某公司的《住所证明》等相关材料,ZJ公司并未查看过某公司相关材料的原件。
法院认为,办理SD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材料,即《某公司房屋用途说明》、营业执照、名称变更通知、房产证复印件、《住所证明》均由ZJ公司联系提供,但ZJ公司未核实上述材料的原件,并使用上述材料为SD公司变更了注册地址。市场监管机构认定,《住所证明》中某公司公章虚假,并对SD公司进行处罚,ZJ公司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法院判决:ZJ公司退还SD公司注册地址一年使用费12000元、地址异常解除费用5000元;ZJ公司赔偿SD公司的罚款50000元。
ZJ公司坚持其只是代理注册服务,按照委托公司要求办事。ZJ公司支付地址使用费给某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是某公司,应追加该公司为被告。ZJ公司仅代为行使职权,属善意第三方,SD公司有过错。家猫公司也是受害者,不具备鉴定注册地址真伪能力,上诉请求驳回SD公司诉讼请求。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根据《协议书》约定,办理SD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材料,均由ZJ公司联系提供,但ZJ公司未核实上述材料的原件,并使用上述材料为SD公司变更了注册地址。《住所证明》中某公司公章虚假,SD公司被行政处罚。SD公司主张退还注册地址一年使用费12000元、地址异常解除费用5000元,由ZJ公司承担相应罚款损失于法有据。2022年8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ZJ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中介公司17000元服务费没挣到手,反而赔偿50000元,教训深刻。市场执法活动越来越严格,过去那种随便弄个房屋租赁合同,应付一些企业登记注册的情形逐渐失去市场,法律风险越来越高。企业经营场所与登记注册地址不一致受到市场监管机构处罚的案例越来越多。市场经济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为什么市场执法机构会对企业经营场所与登记注册地址不一致进行处罚呢?规范企业办公经营场所,便于对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监管,维护市场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企业逃避税收监管,偷逃税款。企业办公场所不一很容易造成不依法履行合同损害其他市场主体权益时,企业和消费者维权找不到当事公司的办公场所。注册地税务机关查不到企业,实际办公场所税务机关也因为没有公司注册信息无法核查。
中介公司代办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要避免投机行为,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办公场所要一致。对于那些一人公司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通过租赁共享办公空间的方式解决注册登记地址问题。这种方式香港和国外都有成熟的经验。或者中介代办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时,要求委托人提供注册办公地址。这起事件说明,无论是企业或者中介机构,企业办公场所和登记注册地址一定要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