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3:41:0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瀛洲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该盗窃嫌疑人每次作案时都会遮挡面目,最终还是落网了。
日前,瀛洲派出所民警在流动人口巡查走访中,接到辖区一旅馆前台反映,称店内两部手机被盗。通过调取公共视频,民警发现一名男子头戴全脸防晒遮阳帽和口罩,趁报警人不备,偷走了手机。为侦破案件,民警连续查阅沿街的公共视频,捕捉到该男子摘下口罩的一瞬间,最终确定该嫌疑人身份信息,锁定了这名叫任某的作案男子。随后,民警成功将“蒙面大盗”任某抓获。
经预审,嫌疑人任某承认了实施多起蒙面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任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某为了“取财”,把心思放在如何躲避处罚上。提醒那些心存侥幸想法的人,不要想着走歪门邪道,一旦触碰法律的红线,等待你的就是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官文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