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3:40:11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新闻网舆情讯:(刘飞龙)1月2日上午,迫于压力,在交通肇事逃逸3天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来到襄垣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得以告破。
12月29日16时10分许,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花园路至烈士陵园路段,一小型轿车与一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驾驶人弃车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张亮、连利军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二轮电动车一辆,小型轿车及车内乘车人。经现场询问小轿车乘车人系驾驶人张某朋友,通过其朋友了解到,驾驶人张某襄垣县善福乡人,无证驾驶。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张某经医院抢救于30日凌晨死亡。
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事故科长韩刚及办案民警到张某家中开展工作,与其父母促膝长谈,进行法律宣传,逐步给其家属讲清法律程序的有关规定和量刑情形。在办案民警多管齐下,持续施压的工作下,迫于公安机关压力,犯罪嫌疑人张某于1月2日在家属陪同下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29”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有效消除了此案带来的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进一步震慑了各类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襄垣县交警大队: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