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6:44:3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宜春11月5日电(通讯员徐秦 谌波)“张某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你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近日,在律师的见证下,江西省万载县检察院检察官谢某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据悉,该院完善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内勤联络、定期通报、信息互通等制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有序开展;针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与侦查机关凝聚共识,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优化办理流程,尽量采取集中办案模式,通过集中讯问、告知、安排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缩减流转成本。同时建议法院优化分案,集中开庭审理,检察官集中出庭公诉,进而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同时,该院强化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手册、在监区内定时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向在押人员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宣读《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计算方式予以说明,消除部分在押人员的疑惑,缓解其抵触情绪,鼓励他们如实供述、真诚悔罪,争取从宽处理,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75件611人,占办案总数74.8%,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