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6:08: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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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兰州10月14日电 (高翔)“补栽的苗木成活率较好,老人的新家明亮舒适。”看到这一幕,正在对一起涉生态案件进行回访的甘肃省会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开心地笑了。
近日,会宁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担任听证员,乡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列席,对一起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2019年9月,会宁县村民路建平(化名)擅自在该社退耕还林地上建设住宅,占地面积348平方米。同年10月21日,会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路建平于2019年12月前恢复被改变用途林地原状,并处罚款3480元。路建平仅缴纳了罚款但未恢复林地原状,县林草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损害的林地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0年8月25日,会宁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县林草局督促路建平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恢复林地原状,保护公共利益。
2020年9月23日,办案检察官在跟进监督中了解到,路建平原住宅位于山洪易发地段,房屋破旧漏雨漏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解决家庭居住困难问题,其在所占林地上建成院落1处、砖混结构房屋5间。
会宁县检察院与县林草局就是否强制路建平拆除林地上房屋进行充分沟通,考虑其身体及家庭状况,双方初步决定暂不宜强制其拆除违建房。同时,该院还充分听取路建平的意见,了解到其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且愿意通过异地补植方式履行义务,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该院提出以异地补植方式履行恢复林地原状义务的拟处理建议,并决定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路建平诚恳接受了批评教育,并表示愿意拆除旧住宅,在旧住宅地上补种面积相当的树苗。各听证员对路建平违法占用林地修建住宅的行为也表示谅解,并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拟处理建议。县林草局与路建平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路建平将旧住宅拆除,并于2021年第一季度在原住宅基地上补植面积348平方米的林地,同时,县林草局、乡政府均表示会为路建平新住宅办理合法的宅基地手续。
截至目前,路建平在旧宅基地上已完成补植工作,且已搬迁至新住宅居住,新住宅审批手续也在办理之中。
“本案中,我们检察机关事前与县林草局等9家行政机关签订了《关于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意见(试行)》,建立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常态化机制,并就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式、调查核实协助机制、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机制等方面形成共识。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我们对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监督线索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查明事实、听取各方意见,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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