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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1 10:27:07来源:法律常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日讯刚刚过去的2019年,福州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凝心聚力、谱写华章。

这一年,福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盯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坚持做到“六个更加”,以“四个有”为维度,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更大进步。为福州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守护平安有力度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福州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群众安宁,奠定平安稳定的“压舱石”。

一年来,福州法院围绕平安福州建设,准确把握依法审判、宽严相济、平等适法、程序公正等刑事审判工作基本原则,重拳出击,惩治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214件。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打击涉黄赌毒,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坚守民生关键领域的安全底线;综合整治“套路贷”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新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相关大要案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黑恶势力是社会发展的毒瘤。福州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回头看”问题整改等工作,全力推进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的目标转换,努力实现福州市创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总体目标。福州中院办理的兰某华等24人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评为七大指导案例之一。福清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得到推广。

福州法院以司法建议为纽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今年来,共发出司法建议24条,得到反馈15条。其中,针对“渔霸”“沙霸”类案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得到有关部门良好反馈。

用群众喜欢的方式,发布群众喜欢的信息。福州法院司法公开四大平台持续发力,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福州法院以周边治安状况、生态环境保护、校园欺凌现象、庭外帮教等为主题,结合生动的“三微作品”等新形式,严格压实普法责任,持续开展“法律六进”。闽清法院联合县广播电视台,推出“庞法官信箱”栏目,热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市法院巧织起平安“防护网”,筑牢综治的“防火墙”。

服务大局有高度

福州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与福州经济发展共频共振。

福州法院积极服务保障“三个年”行动和“三个福州”建设,制定《“六个更加”工作意见》,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制定《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19项举措纳入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重点工作。福州“执行合同”评估时间从601天缩短至418天,对标世行标准,评估得分从全球经济体第74位水平跃升至第8位。

司法手段护航民企发展壮大。福州法院依法保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促进投资的有效性和资本流通的市场化。马尾法院针对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送法”,台江法院设立金融巡回办案点,依法靠前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福州法院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设立破产清算合议庭,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处置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当事人合法债权。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加强对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的保护,选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事实查明,提高审判质效。福州中院审理的一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纠纷案入选“2018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面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需要,福州法院涉侨涉台审判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中院制定服务保障榕台融合发展若干意见,加强与侨联、台港澳办、海关等多部门联动,召开涉台案件调解员聘任会议,邀请在大陆执业的台湾律师参与案件调解。福州中院受邀参加全国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地区工作经验交流会。闽清法院在台商企业设立法官工作室,拓宽涉台司法服务渠道。

府院互动向更宽方面、更深层次推进,也是福州法院服务发展大局的积极作为之一。福州中院与市政府常态化召开府院主要领导出席的联席会议,共同搭建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平台。创新推广重大项目的协调机制,先后组织召开相关研讨会、协调会等约30余场,为地铁建设、北江滨中央商务区征收、内河整治等重点项目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台江法院设立“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 扎实推进福州古厝司法保护工作。

福州法院将点与面相结合、审判与服务相融合、保护与修复相整合,回应 “环境就是民生”的时代命题。出台服务保障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确立“1+5”福州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创建方案,中院以“古树名木保护”“海丝蓝屏”司法品牌为牵引,集合基层法院5个品牌分项目,先后将3000余株古树名木纳入保护,推行古树名木保护“司法+保险”工作机制等措施;为沿海一大批渔村、渔船设立“海丝蓝屏”生态司法保护公约牌,责令被告人“增殖放流”鱼类13万尾;在昙石山历史文化街区设立全省首个“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凝聚福州法院山海协作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司法为民有温度

司法为民是人民司法不变的情怀。福州法院大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妥处民事纠纷,推进执行攻坚,优化诉讼服务,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6575件,诉讼标的额36.46亿元。积极完善裁审衔接机制,与劳动仲裁委联合发布《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顺畅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衔接渠道;妥善审理各类涉医疗纠纷案件,促进医患关系良性发展;发挥驻军巡回办案点作用,扎实开展涉军纠纷实地调处,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仓山法院民事审判部门维军成绩突出,被最高法院授予“停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15家单位建立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柔性审理家庭纠纷案件;积极推广“道交一体化平台”运用,指导基层法院在交警部门成立一站式道路交通巡回法庭。永泰法院实行“法院+公安+司法+保险”四方联动,打造道交纠纷联动处置“快车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福州法院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努力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捷报声声。一年来,全市法院先后执结各类案件54518件。其中,全市法院执行到位金额122.73亿元,位居全省法院第一;中院执行案件总体结案数3732件,位居全省中院第一;中院执行人均结案数116.63件,位居全省中院第一。执行工作四项关键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执行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

向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假日”“夜间”的巧妙执行,涉民生、涉金融的专项行动,全媒体参与的直播晾晒……执行的天罗地网越织越密,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一年来,福州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227人次,对35869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开展强制执行小会战等执行统一行动6场,腾房1582套,拘留被执行人836人次,判处涉嫌拒执犯罪37件39人。

福州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设便民窗口和功能区域,搭载智能型ITC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小法”,试点运行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初步建成满足多元司法需求的信息化平台。福州法院“智慧司法云”等技术应用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展出。

完善动态语音热线和短信服务,全面推广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晋安法院在全省率先应用该平台办理跨省域立案案件,闽侯法院在最高法院举办的全国移动微法院平台试点推进会上做典型经验发言。全市法院探索设立“一趟办结”工作机制,连江法院的“微信+视频送达”、长乐法院的委托第三方电子送达等便捷模式,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诉讼。

质效提升有速度

深化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强化担当,锻造司法铁军。福州法院稳步推动司法责任制及其配改革落到实处,不断加强队伍“四化”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审判质效以“看得见”的形式加速提升。

福州法院坚持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流程监控,均衡结案管理,推广智能庭审系统,推行 “智管模式”,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均衡、更加智能、更加科学的发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2217件,审执结149620件,同比分别上升8.83%和14.35%,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和结案数均位居全省九地市第二。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9795件,审执结26411件,中院案件新收数和结案数均位居全省中院第一。

福州法院持续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推进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福州两级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率达32.27%,当庭宣判率达39.21%;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417件5546人,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直播福清法院轻刑快审庭审模式;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繁案精审,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0.54%。中院以速裁方式审结各类案件2257件,服判率近99.8%,平均结案周期仅为31天。

福州中院在全省首创福州地区服刑罪犯在榕缴纳财产刑的机制,即允许本地区监狱罪犯家属在福州中院缴纳罚金和罚没款等财产刑,再由中院将对应款项转移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了困扰罪犯家属“缴纳财产刑需到原审法院”的问题,促进罪犯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财产刑义务,打通了财产刑缴纳的“最后一公里”。

解决纠纷的钥匙不止一把。福州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入专家、律师、社会志愿者参与纠纷化解。积极联合所在地的市监、司法、人保、妇联、交管、房管等部门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的全方位衔接。据统计,全市法院已建立专门的诉调对接中心20个,配备人员94人,聘请特邀调解组织140个,特邀调解员779人,设立法官工作室39个、诉讼服务站30个,巡回审判点78个,搭建专业化类型化调解平台45个。仓山法院成立以省人大代表名字命名的“展弘代表调解室”,罗源法院设立“金乡里”调解室,成效显著。全市法院通过委派、委托调解的方式调解案件5391件,有效实现案件的减量分流。

机制创新迸发强劲动力。鼓楼法院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有效解决了在编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入选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福州中院在全省率先开通运行减假案件信息化平台,实现“三纵三横”的互联互通,强化数据共享网络化、技术应用智能化、审理流程透明化、平台队伍专业化的“四化”建设;福州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民事执行中合理估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若干问题的意见》,优化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审限和执行款物发放管理,落实网拍标的物网络询价机制,网拍平均用时较上年缩短20余天。

(本报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邱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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