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1:50:26来源:法律常识
据江苏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张某本是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中,张某为帮助邵某取得已被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房产,便与邵某等人虚构以房抵债协议,并以该协议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从而导致法院做出错误裁判,中止了被查封房产的执行。
在另一案件中,张某为邓某等人出谋划策,捏造实际出借款项的事实,申请仲裁,取得仲裁文书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致使连云港某房地产公司被强制执行220多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该名律师及邵某、邓某等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虚假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最终,灌云法院对张某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虚假诉讼罪是近年逐渐高发的刑事罪名之一,在这个罪名中不乏律师的身影出现。作为律师,我们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也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此,提醒各位律师同仁,一定要谨慎执业,守法合规!切勿为了一时之利而搭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甚至整个人生!
(注:文中部分内容来源于江苏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