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2:57:25来源:法律常识
7月6日下午,广东省司法厅为4名港澳律师发出了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分别为三名澳门律师和一名香港律师。
按照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官网获悉,深圳已制定《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深圳执业申请的工作指引》(简称《工作指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方便申请人办理、咨询业务。
执业申请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予执业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工作指引》列明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及办理流程。申请的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现场递交两种提交方式。同时,深圳市司法局为拟在深圳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申请开通专门的咨询邮箱,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发至邮箱szssfjlgcxk@163.com进行咨询和进度查询,工作人员将提供“一对一”的有针对性的解答。
【记者】曾子航
【作者】 曾子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