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5:12:49来源:法律常识
“为这事我曾经心力交瘁,现在谢谢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真的太感谢您了!”在东莞市高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郑桐生调解工作室,张女士手握调解协议书,激动地对调解员表达着感谢。此前,张女士因一起借贷纠纷找到了郑桐生调解工作室,在收到张女士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做借贷双方的工作。经调解员辨法析理,反复沟通,双方最终同意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解决这起借贷纠纷。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郑桐生调解工作室
近年来,像郑桐生调解工作室这样的个人调解室在广东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至目前,全省以退休法官、退役军人、退休医生、律师、调解专家、乡贤等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达417个,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3万人次,调解矛盾纠纷近2.5万件。这是广东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张靓丽新名片。
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
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遇到矛盾纠纷,不一定就要对簿公堂。人民调解是参与基层治理特别是解决纠纷矛盾的有效方式和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积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
天河南司法所积极运用“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纠纷调解
2018年,人民调解纳入“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落实省民生实事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行动计划》《省民生实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指引》等文件,全面建立“以案定补”制度;着力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合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意见》,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联合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家事审判的有效联动,联合省信访局出台《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铺开访调对接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1689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265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636个,人民调解员18.2万名。2019年至2021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39.4万件,化解成功136.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大提升。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调解员马胜佼(右四)直播调解加装电梯纠纷
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精准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广东省司法厅于2021年出台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案件处理、分析研判、成果运用等“后半篇文章”,搭建起调解纠纷与预防矛盾的桥梁,努力实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广州市在每次旧楼加装电梯调解后,均对加装电梯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加装电梯矛盾纠纷预测预判系统,有效破解旧楼加装电梯难题。2018年以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矛盾纠纷5299件,惠及19万余名群众切身利益,共成功促成加装电梯3608部,涉及金额8.7亿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调解,是做到群众家门口的群众工作,更需要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感温暖的方式开展。广东各地积极创新人民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途径,用更贴心、更接地气的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市民评理团,推行纠纷双方“说三事”(家事、公事、民事),市民评理团“评三理”(情理、德理、法理),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乡人民调解“说事评理”机制。潮州市把潮州茶文化融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创新运用“茶文化六步调解法”,从识茶、醒茶、泡茶、斟茶、敬茶、悟茶这六个步骤,帮助双方以礼相待、纾解心结。
潮州市茶农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与凤凰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共同调解一宗茶山调解纠纷。
广东在调解品牌的建设上不断下功夫,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个人调解室百花齐放,共同绘就广东平安底色。一批接地气的“和事佬”发挥“地熟、人熟、事熟、音熟”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如以全国劳动模范命名的“陈炎连”调解室,以广东省最美老党员命名的“炽昌”调解室,瑶老“盘六斤”调解室等;司法所长、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调解能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令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化解“事半功倍”,如以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命名的“邓火坚”调解室,以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命名的“老吴”调解室,以退休检察官命名的“梁姨”调解室等;还有发挥行业专业特色,高效专业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如“潘旭毅”医疗纠纷调解室,“国辉”金融纠纷调解室等。
搭建调解平台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软联通”
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广东省司法厅积极主动加强与港澳两地法律部门的交流合作,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和商事调解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助力解决跨地区纠纷、优化营商环境。
在广东省司法厅的积极推动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8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揭牌成立,为三地调解协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
广东省司法厅指导金融、知识产权、建筑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积极融入大湾区调解工作,全省目前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联盟合作平台1个,建成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粤港澳工程争议国际调解中心、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贸促商事(人民)调解中心、广东自贸区横琴新区国仲民商事调解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港珠澳商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等多家涉外调解组织。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广东省司法厅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信息化建设,将“预约调解、远程调解、联合调解、邀请调解”与“赋强公证、仲裁裁决、司法确认”等功能汇合,推动实现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法院等的多方对接,打造便利、快捷、低成本的线上“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