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9:38:26来源:法律常识
张扣扣案的律师公布了辩护词之后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在这过程中,不同人对辩词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评价为这篇辩词是可以载入史册的史诗级辩词;有人则评价这篇辩词是缺乏逻辑基础的散文辩词。
关于辩词本身的评价,已经“翻篇”了。但是,关于律师如何进行有效的求情辩护,这个话题的探讨应该才刚刚开始,尤其是在认罪认罚的背景之下。
刑辩圈流行一句话:“有冤申冤,无冤求情。”
从司法大数据看,无罪案件和变相无罪处理的案件毕竟十分稀少,因此,需要求情的案件,几乎占据了所有刑事案件。
我个人的观点是,在无罪辩护中,也需要进行情感辩护,当然,这种情感辩护,和本文所谓的求情是不同的。
而一个比较残酷的现实是,无论是公诉人还是法官,他们比绝大多数普通人更难“动情”,一是因为职业需求,他们往往比较理性;二是因为他们每年需要承办大量的刑事案件,往往比较“麻木”了。而且,他们每年需要办理大量的案件,很难有时间来听你慢慢讲感情。
每个经办人的认知和经历又是不一样的,所以求情很难有固定的套路,因为有可能你在上一个经办上取得的成功经验,把它运用于下一个经办,结果却变成一场灾难。
举个极端的案例:比如你碰到一起强奸案件,经办是一个男法官,你跟他说,这根本不是强奸,有些时候这种微醺状态下的半推半就行为,很难抗拒,这是男人的天性。法官心照不宣,默默给你一个量刑大礼包。
同样的一个案件,你碰到了一个女法官,你跟她说,这根本不是强奸,有时候这种微醺状态下的半推半就行为,很难抗拒,这是男人的天性。她心想,天尼玛个B,你们这些渣男,咔嚓,重判。
求情辩护,其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是法定的从减轻或者酌定情节,这些不属于我想论述的部分)。
有人说,不会啊,求情辩护罪简单,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故事反正都可以编。是的,这种认识、这种能力的人,你牛逼。
能把一个故事说好,是求情辩护中最困难的事情。
这有点像国外的律师,面向陪审团讲故事。故事讲好了,无罪。故事讲砸了,有罪。
我们没有陪审团这样的程序让你去讲一个完整的故事,现在的认罪认罚程序中,律师也只能站在公诉人的办公室,和他们简单的寒暄几句。就是开庭的案件,往往法官,也会让你简要的发表辩护意见。
我不知道,张扣扣的律师在发表求情辩护时,如果不是网络直播庭,如果不是影响重大的案件,法官会不会让他说完。
讲故事的时间有限,地点尴尬,还要把故事讲好,讲得可信,讲得有生命力,讲得可以穿透人心。这种武功,可谓比葵花宝典还难修炼。
有人说,法官判案,不是“公事公办”就可以了吗?如果你没有去努力,当然是公事公办。如果你去努力了,可能效果就不一样了。
这里不是要说,法官和律师在“人情社会”的外衣下勾兑,而是要讲一个源于心理学的研究意见:
“在某种程度上,是感情在决策而不是理性。因此,承认感情因素的客观存在是获得更多回报的前提之一……
感情永远不会缺席,只会被转移到地下。不要相信公事公办这类鬼话,任何事都和个人的情感有关。不管我们承不承认,情绪都是我们做决定的主要驱动力。”
讲情是有用的,尤其是,在实刑和缓刑之间,在从重和从轻之间,虽然有量刑指导意见,但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权还有存在的。
这里忍不住要吐槽一下,有些人会对客户宣称会动用所谓的关系去勾兑这个空间,好的,你们厉害。
作为规规矩矩执业的律师,我希望是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法官内心愿意主动倾向于我们,尽其可能,去帮助我们的当事人,这种感觉,成就感大大滴。
一般情况下,求情辩护要注意以下几个常规套路,但在面对不同的法官,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一、求情目的
求情的目的,很简单,一般是希望获得从轻处理,既包括刑期长短,刑罚方式,也包括财产性、罚金刑等在内的轻处。
比如职务犯罪,罚金拟判处200万元,如果通过有效求情,可能可以获得比较大的实际效果。
二、求情主体
很多被告人说,我不懂得说,让律师来帮我表达。实际上,如果被告人有机会可以陈述的,一定要尽可能让当事人自己来求情,而不要让律师替代。
为什么?当事人是直接人员,相当于是直接证据,律师是间接人员,相当于传闻证据,效果还是有差的。
一些当事人无法在场或者当事人不适宜自己做的,让律师来替代。总而言之,就是要相互配合,律师既是编剧,也是导演,有时候还是演员。被告人则要做一名优秀的演员,具体怎么“表演”,可以参见我之前的文章:每次辩护,都是在编导一场大戏。
我始终认为,在张扣扣一案中,从效果上来看,如果当时可以让张扣扣自己在最后陈述阶段,有比较好的情感发挥,那么,对其个案一定会有比他律师收获一篇150万阅读量更实际的效果。我以张扣扣的口吻写了一篇最后陈述意见,由于现在案件未决,所以待案件已决之后再发布。
很多人说张扣扣是必死的,我并不认同这种观点。毕竟死刑适用是慎重的,评价罪行极其严重,也包括主观上的标准。当然,这个案件免死是有极大难度的。
忍不住又“酸溜溜”了一下,扣扣律师的辩词,其积极意义,我个人真的认为不在于扣扣本人……它可能想要推动什么,但不是救扣扣的最好求情方式。
三、求情对象
求情的对象,原则上是经办人员,而不是别人,尤其不是网络媒体。这几年,有一些冤假错案的纠正都离不开舆论的关注。在绝大多数案件中,一般是很难引起舆论关注的。
很多当事人甚至试图寻求媒体的关注,结果往往难以如愿。而且,舆论一般是“倒逼”,这种方式,我认为也不属于求情的范畴。
四、常见求情“套路”和注意事项
1.可证可信。充分挖掘案情,不仅仅是侦查机关收集的,公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还要深入去挖掘被告人成长经历,特殊背景等等,这些往往不为侦查人员所重视,却是求情的重要基础材料。毕竟求情的可信度,不仅仅是要靠表演,也要有一定的“可证性”。可证才更容易可信。可信才更容易有效果。
2.提前辅导与配合。如果是被告人求情,则一定要做好辅导。有些话能不能说,怎么说,都在深入沟通的基础上,作出分析评价。庭审上,有些发问,庭前也要和被告人做好配合。
3.不一定话多。求情不等于要多说,很多时候,一个表情,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人震撼。而话多,往往被看做是“祥林嫂”,这种人,实际上不一定会被同情,有些时候,甚至会被讨厌。
我经常跟当事人说,很多时候,你啰嗦的开始,就是法官内心设置屏障的开始。所以,当事人往往见到法官,就有一肚子委屈要诉说,但他们不知道,法官不是来听他们吐苦水的,他只是来工作的,还有好几个人要提审。
4.让法官先认可你的为人,再讲专业。如果是律师求情,首先你要是一个靠谱的人。如何做一个靠谱的人,第一不是跟法官讲专业,而是让法官认可你,至少内心认为你不是一个傻逼。这里最可控的事情,就是敬业。一个人敬业,把本职工作做好,正常是会被尊重的。只有法官认可你这个人,你说的话,才更容易有可信性。
不要怀疑,同一句话,从不同人口中说出来,是有不同效果的。你不相信?真理往往就是废话。比如一加一等于二。有人说出来的被看做是真理,有人说出来的则被当做废话。
5.不能只讲敬业,不讲专业。靠谱的人,这个比较抽象,我再“抽象”一些主要要素出来。除了敬业,第二个是要有专业。如果法官觉得你这个人很不错,但你一开口,那些观点不堪入耳,那结果也是比较难达到预期的。当然,看在你这么努力的态度上,给个鼓励分可能还是会有的。
6.注重细节。魔鬼有些时候藏在细节中,法官认为你靠不靠谱,有些时候也是从细节处看出来的。有时候是你的着装,有时候是你的文件外观,所以,把细节做更到位一点,这些都容易给你加个“靠谱印象分”。
7.懂得换位思考。求情一定要警惕的是,不要强迫,不要对抗,要学会隐忍,学会尊重,学会换位思考。你不要老是觉得法官没有良心,有些时候,法官不是没良心,而是没办法。所以,不能换位思考的人,往往不容易被别人接纳。
8.可以有适度的“骚操作”,但注意方式方法。求情有些时候,不怕肉麻,不怕“骚操作”。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有些国家的律师在法庭上可以申请播放被告人成长经历这类的视频证据作为求情依据。这在有些国家是法定程序,但在我们国家不是法定程序,如果你自己制作了一份被告人成长经历的相关视频,然后提交给法庭要去质证,你就傻逼了。
你可以在庭后提交给法官,希望他在庭后可以参考参考。这个事情很少人做,我曾经在一个案件中运用,判决效果简直是“意外惊喜”。当然,求情信之类的,也还是很不错的常规选择。而有些人,则把遗像带到法庭上,我认为这不是求情,这是在逼迫。
9.学会以退为进。做个假设,如果扣扣一心求死,希望判死刑以解脱自己,解脱别人。或者能够说出,现在不怕死,但怕活类似这种话,是不是可能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宽恕,而不是一直去说复仇有人性基础和社会基础这个话题。
10.要多读书,多思考,多经历。不管如何,扣扣案律师绝对有一个地方是值得表扬的,就是阅读量够多,能够在一个案件中琢磨出这么多素材来。我自己经常认为,做好一个刑事律师,不仅仅要有法律知识和思维,还要有政治、经济、人情的思维。不要天天喊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如德肖维茨说的,有些时候,就是你想要的那个结果而已。
作者:郑文鑫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