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人找代理律师,精神残疾人找代理律师有用吗

时间:2022-12-12 09:50:09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实习记者 杨霁月 伍勇 记者 谢燃岸

又一例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的事件在网络上发酵。

重庆女童寒寒(化名)一岁半时被诊断为智力残疾二级,父亲怀疑孩子是因为长期喝了固体饮料冒充的奶粉所致。

“假奶粉”疑致女童智力残疾立案 代理律师:索赔百万无先例,案件难在因果关系认定

“我是去年偶然发现她小时候喝的奶粉根本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而是固体饮料。她一直喝那个奶粉到一岁半,都没有喝过母乳。”3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患儿父亲黄先生,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已于今年3月正式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于22日立案。在诉讼请求中,黄先生向三家经销商和金大洋公司提出了退一赔十、后续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恤费等赔偿款项合计192.4万元。

“这个案件的难度在于没有先例,之前的案件侧重点在于欺诈消费者,根据食品安全法要退一赔十地索赔,而这个案件索赔百万,重点在于寻找氨基酸配方粉固体饮料与导致寒寒智力受损的因果关系及其影响程度。”黄先生案件代理律师张本基说,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案件,开庭后会要求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金大洋贝儿康系列的产品进行检测,评判产品是否有违规添加成分等,鉴定该固体饮料与影响孩子智力发育的关联性。

女儿1岁半被鉴定为智力残疾二级

发现喝的特医奶粉为固体饮料

2017年9月,黄先生的女儿寒寒刚出生,因感染了肺炎在接受治疗时,医生建设黄先生给寒寒购买深度水解奶粉喝。

深度水解奶粉为“特医奶粉”,全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是为了适应那些对母乳或普通奶粉过敏的婴儿生长需求而特制的。

黄先生在九龙坡区某母婴用品店,购买了金大洋贝儿康超级舒安氨基酸营养配方粉,“当时店员给我介绍说,这个奶粉比深度水解奶粉的效果还要好。”黄先生回忆道。

“假奶粉”疑致女童智力残疾立案 代理律师:索赔百万无先例,案件难在因果关系认定

从2017年9月份到2019年4月份,黄先生一直给寒寒吃金大洋品牌的奶粉,先后购买了金大洋贝尔康超级舒氨基酸营养配方粉和金大洋贝尔康特能舒康追赶性生长期小肽配方粉两款产品。一直到寒寒将一岁半时,黄先生发现她的发育远远比不上同龄孩子,才停止给寒寒饮用。

“假奶粉”疑致女童智力残疾立案 代理律师:索赔百万无先例,案件难在因果关系认定

“她现在都基本坐不稳,也不会说话,连吃饭都需要人喂。”黄先生说,发现寒寒发育迟缓后,2019年4月份黄先生带她去相关机构做检查,被国家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智力残疾二级。

此后黄先生给女儿更换了奶粉,“我想这个奶粉可能不适合我女儿,换一个品牌吃吃看。”但当时并未想过这个品牌的奶粉有什么问题。

2020年5月,黄先生偶然在一个病友群里看到其他家长聊天,提到有些奶粉根本不是奶粉,而是固定饮料,其中就包括金大洋等系列奶粉。黄先生立即找了女儿所喝奶粉的包装罐,确认了女儿所喝的奶粉是固体饮料。

包装罐“固体饮料”字样隐蔽

购物小票显示商品名为特医奶粉

在黄先生给记者提供的奶粉包装罐照片上,记者看到寒寒刚出生时吃的一款奶粉,罐子上写着超级舒安氨基酸营养配方粉,并标注有“适宜为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过敏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并未标注“固体饮料”的字样。

而在寒寒后期吃的第二款特能舒康追赶性生长期小肽配方粉外包装罐上,最底部有一行红底白色的字,标注有“……生长发育迟缓、术前术后人群营养支持固定饮料”的字样,并不醒目。

“假奶粉”疑致女童智力残疾立案 代理律师:索赔百万无先例,案件难在因果关系认定

“我买的时候真的以为就是奶粉,我当时是想着这个奶粉这么贵,卖300多块钱,店员也说很不好买,我就想着尽量给孩子吃好一点,就一直在买这个牌子。”在黄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一张2017年11月的购物发票上,记者也看到了上面写着“金大洋贝尔康氨基酸配方奶粉”的字样,并未标准有固体饮料。

氨基酸奶粉和氨基酸配方粉固定饮料到底有什么区别?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一位副主任医师,该医生告诉记者,“氨基酸奶粉和氨基酸配方粉固体饮料有很大区别,这两者不是一类产品。前者为特殊配方奶粉,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复诊;后者为保健品,单一长期饮用氨基酸配方粉固体饮料而不使用奶粉,肯定会对身体发育有影响。”

同时,这位医生还介绍,“水解奶粉又称氨基酸奶粉,分为深度水解和部分水解,可减少胃肠道刺激,幼儿更容易吸收,另外还可减少一些过敏性抗原刺激,一般用于过敏性体质患儿。”

“假奶粉”疑致女童智力残疾立案 代理律师:索赔百万无先例,案件难在因果关系认定

律师说法:

索赔192万已立案

但固体饮料与智力受损因果关系难确定

目前寒寒在运动康复中心做康复治疗,每年要持续10个月左右。有些项目是残联的公费项目,有的则需要自费,康复训练已经花费了三四万元。

代理黄先生起诉金大洋公司的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本基向记者介绍,黄先生于2021年3月正式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于22日立案。在诉讼请求中,黄先生向三家经销商和金大洋公司提出了退一赔十、后续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恤费等赔偿款项合计192.4万元。

“假奶粉”疑致女童智力残疾立案 代理律师:索赔百万无先例,案件难在因果关系认定

由于金大洋公司根本没有制作特医奶粉的资质,又涉嫌与经销商一起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他们要求十倍赔偿,以及其对给黄先生女儿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张本基告诉记者,小孩一直吃这个饮料,没有吃过母乳,目前身体损害比较大,而且成长缓慢。“起诉的原因就是因为长期服用奶粉导致身体损害,(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赔偿。首先,就是食品违规、虚假的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要退一赔十地索赔。另外,对身体造成伤害有一个残疾赔偿金,将来她长期需要护理,有一个护理费,我们还考虑后续医疗费用,还有对孩子及其父亲造成精神损害。”

但这个案件也有难度,难度在于没有先例。此前的固体饮料冒充奶粉案侧重点在于欺诈消费者,而这个案件的重点在于寻找氨基酸配方粉固体饮料与导致寒寒智力受损的因果关系及其影响程度。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案件,开庭后会要求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金大洋贝儿康系列的产品进行检测,评判产品的营养成分是否满足婴儿奶粉的营养标准,评判产品是否有违规添加成分等,鉴定该固体饮料与影响孩子智力发育的关联性。

涉案产品

微信公众号仍能正常购买

天眼查显示,此次涉事公司为青岛德能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为李宣双,持股比例6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饮料;生产、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GB25596/GB29922)、乳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记者试图拨打该公司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记者查询到,2019年8月24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案件相关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对其立案调查的结果,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等违法行为,被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罚款238.82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151215万元。

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品台上,目前无法搜索到“金大洋贝儿康”、“特能舒康”等相关配方粉产品。不过,通过微信公众号,金大洋贝儿康特能舒康产品仍能正常购买。

“不论输赢我都要打这场官司,希望可以争取到相应的赔偿,能给孩子的未来有保障。”黄先生对记者说,“这些商家一点都不负责,把饮料和奶粉混为一谈,诱导消费者,希望严惩他们。”

新闻多一点:

湖南假特医奶粉案上榜食药典型案例

63名消费者获赔近103万元

2020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去年轰动全国的湖南郴州假特医奶粉案就在其中。根据通报,在“倍氨敏”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一案中,涉事母婴用品连锁店经营者因虚假宣传被湖南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顶格罚款200万元,并已赔偿63名消费者近103万元。

对此,张本基谈到,湖南郴州事件有参考价值,但是湖南事件小孩受到的身体伤害佝偻病和寒寒大脑智力受损有区别很大,相似之处是有,但是受损程度不同,还是要看法院怎么裁定。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以来,国内已经发生多起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的事件。而固体饮料类产品是不能替代特医奶粉的,两者在营养成分要求、生产资质、监管政策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

因此,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打击固体饮料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0年5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但监管仍未治本。

此前有乳业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一方面是因为在三四线市场特医奶粉的供应量比较少,所以有很多有需求的消费者只能通过购买固体饮料来解决一些问题;其次是特医奶粉价格较高,毛利率一般能达到70%-80%,这使得部分企业铤而走险。“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特医奶粉和固体饮料在名称、标识上并不相同。”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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