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1:10:02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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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小胖高利贷
小超却称小胖欠他钱找我要钱
小朋也帮他暴力扣我车
又逼改借条出借人
小胖小超小朋傻傻分不清…
小超该找我要债吗?
小朋扣车算抢劫吗?
来看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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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年在小胖那借了钱,后来找我要钱的是小超,小超说小胖欠他的钱所以他找我要,接着小超的伙计小朋就暴力扣了我的车,然后又逼我把借条改了,借条上也没写出借人是谁,请问这钱小超应该找我要吗?小朋扣车算不算抢劫?而且这钱是高利贷,月息一毛。
A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小超不应找您偿还这笔借款,小暴力扣车的行为可能构成抢劫罪。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小超想要代位行使小胖对你的债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①小胖不能偿还到期债务;②小胖对你享有到期债权;③小胖怠于行使对你的到期债权;④小超以你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除非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否则小超不能找你偿还这笔借款。
其次,根据《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小朋与你并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所以,无论小朋暴力扣车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车的目的,他都有通过实施这种暴力性、压制性手段来向你索取财物的目的。这已经涉嫌构成抢劫罪。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根据《民法总则》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朋胁迫你改欠条的行为,违背了你的真实意思,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行为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此时,您应该注意收集好能够证明您被胁迫改写欠条的相关证据,保障顺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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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再婚重组家庭,男方老人前妻有一个男孩但是没有带到男方家里,户口也没有迁过来,从小在姨家长大,老人老了以后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现在老人去世,他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家产,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A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老人没有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老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有权要求继承家产。
首先,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若老人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根据老人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继承。
其次,若老人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尽管老人与前妻的儿子未迁户口,从小在小姨家长大,也未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因此,老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仍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
再次,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你有证据证明老人与妻所生的儿子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未对老人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老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少分或不分遗产。
最后,建议您收集和保存好老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对老人未尽扶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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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们公司开始是做软件开发的,2005年8月底我以程序员身份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支付宝转账,也不是按月发放,平时在家上班。2006年7月公司改做月子餐配送,没有开发任务,我的工作变成客服和内部行政。老板承诺拿到融资了给我们期权或股权,到现在也没有起色,欠薪十几万,我该如何讨回?
A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就薪资的问题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无果的话,您可以参照以下方法讨薪。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与第八十二条规定,你有权取得的薪资并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入职以来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的时间内,每月应向你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公司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不需要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根据你的需要而定。而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按之前承若的方式支付工资或给予相应的期权或股权。
其次,解决薪资争议的方式。(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调解不成或本单位没有设立劳动调解委员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劳动纠纷必须先经仲裁,对结果不服的方可起诉。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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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请问住宅房能否改商用,在大多数小区用户不同意的情况下,办了营业执照没有卫生许可证,房主说未对外营业,只是朋友聚会,从法律上能否界定房主有营业性质,应如何去处理?
A4: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的业主不仅指“同幢楼房里其他的业主”,也包括“其他楼房里受到影响的业主”。
其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可见,在小区大多数用户不同意的情况下,工商局为其办理营业执照是违法的。
总之,“住改商”并不是无条件的,住宅业主在改变住宅用途时不能随意而为。在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改成经营性用房,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也可以向工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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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你好!我一工友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体检的时候检查出听力有问题,用人单位就要辞退该员工,该单位的工作环境噪音本身就有点大,请问这合法吗?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A5: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您工友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您工友是否患职业病,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讨论。
如果您工友未患职业病,即非因工负伤。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你工友解除劳动合同;若医疗期满后,你工友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工友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非法与你工友解除劳动合同,你工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因此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您工友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不能和你工友解除劳动关系,还应当保障你工友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安排你工友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若你工友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若用人单位非法与你工友解除劳动关系,你工友可以通过前述途径主张权利。
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岗位变更不影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在B岗位时,与A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调动至C岗位工作,先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因岗位调动而失效,劳动者与A单位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续约问题。只要在合同期内,非因工负伤就应有法定的医疗期,不能在医疗期内辞退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事故,单位也应该承担责任,不能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感谢值班律师:
任战敏(北京 冠领)
钱被借来借去的,
往来的就不单单是钱了,
而是做人的诚信与责任。
实习小编 | 王莹莹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