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1:59:20来源:法律常识
“砰!”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惠阳区肉类联合加工厂原厂长李某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正式公开庭审。6月29日,区纪委监委组织区国资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区城投集团、区经营集团负责人,区肉联厂七大股东,区肉类联合加工厂副厂长等15人走进惠阳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活动。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办、组)也选派了20余名业务骨干,以旁听促业务提升。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亲历了案件的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听取公诉意见、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全面了解李某明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事实。被告人李某明现身说法,对其犯罪行为自愿认罪,并表达了深深的悔改之意。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通过置身庭审现场,零距离聆听现身说法,大家一致认为,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和触动心灵的思想洗礼。“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现场旁听比任何宣传都更能警醒人,我们都应把安全生产刻在骨子里。”区肉类联合加工厂股东惠阳区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吕某平由衷地说。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是区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生动实践。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小邱表示,“宣读起诉书、当庭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等环节,让我们对此类案件的主要构成要素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拓宽办案思路、提升证据意识、提高案件质量上有更多启发。”
来源:区纪委监委
通讯员:纪检监察七室 林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