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2:57:15来源:法律常识
“违停罚款200元,拖车费就要300元。”3月9日,防城港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的车违停后被城管部门拖走,但城管未及时告知他,他到处询问才知车在哪里。他缴纳200元罚款后,还要交300元拖车费,收费的是一家汽车救援服务公司,他质疑拖车费的合法性。防城区相关部门表示,拖车未能及时告知是工作漏洞,但车主缴纳拖车费有工作方案,已经过上级政府审批同意。律师认为,收取拖车费缺乏法律依据,车主可拒交。
车主:车子违停被拖走 未获告知到处寻找
9日上午9时多,李先生把车放在防钦路的人行道上。中午12时多,他办完事回来发现车不见了。他原以为被交警拖走了,咨询得知并没有拖车记录,后从群众口中得知车被城管拖走了。随后,李先生打车来到防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此时已下班。下午3时,他再次前去咨询,确认车因违停被城管部门拖走了,需缴纳罚款200元。
李先生车子被拖走。
李先生违停处罚告知书。
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李先生做了笔录、培训,他签了多个名字,按了多个手印,交了罚款之后还要交300元拖车费才能开具放行条,他很不情愿,但他还是按要求到3公里远的一家修车厂,把他的资料发给一个私人电话开具电子发票。半个多小时后,他拿到发票要到银行网点交300元拖车费,持缴费证明再返回城管大队,工作人员开具放行条,他才得以取车,此时已到下午6时多,他坐网约车花了近200元。
缴纳拖车费流程。
李先生拿到的放行条。
李先生说,他对违停罚款无异议,但拖车前未告知,让车主到处寻找,耗时耗力。他要求城管大队出示300元拖车费的收费依据时,对方只出示一份请示文字方案,不是正式文件,也未加盖公章,收费的是一家广西速达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和政府部门是何关系?此外,没有一站式处理点,他在多个地方来回折腾,花了近200元打车费,无形中给老百姓增加了负担。
拖车费缴纳证明。
部门:拖车不及时告知是漏洞 拖车费由拖车公司收取
13日下午,防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施国华表示,在城区街道上违停,属于交警部门处理;在人行道上违停,属于城管部门处理。李先生在人行道上违停拖移并罚款,是依据2018年实施的《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拖车未能及时告知车主,是工作上的一个漏洞。”施国华说,当初曾想与交警部门合作,拖车后通过交警的相关系统查询电话告知车主,但交警部门认为这涉嫌泄露个人信息,不同意这样做。为此,防城区整治办在各条街道显眼位置安装了60多块整治违停车辆告示牌,上面附有电话号码等信息,“如果被拖车子的挡风玻璃上留有电话号码,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告知车主”。
道路设立的告示牌。
施国华表示,由于城管部门没有拖车工具和资质,只能委托第三方公司,城管部门向区政府报过一份关于拖车的方案,经过区政府开会审批同意,违停车主到拖车公司交纳拖车费,费用由拖车公司收取。原有三家拖车公司负责,但有两家认为拖车费少而退出了。目前城区内拖车费均为300元,费用成本大致包括人力、装卸、路程、风险等,拖车过程中如果有车出现损害,均由拖车公司负责,此项收费也报给防城港市物价部门审批。
13日下午,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负责人拿出一份授权书和合同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表示,关于防城区街道泊车收费服务以及拖车等事宜,防城区委区政府授权给防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有拖车资质的广西微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有一份合同,而目前负责拖车的是广西微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面的子公司。
律师:拖车费无法律依据,车主可拒交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凤宇分析称,车主不需要缴纳拖车费或停车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韦凤宇还认为,防城区城管部门拖车或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让车主缴纳拖车费用依据的是地方条例或地方政府工作方案,但《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违停车主有权依法拒交拖车费,如城管部门拒不执行,车主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事实上,当地不少群众对300元拖车费意见也很大,许多网友发帖吐槽。记者查询发现,不少地方的拖车费或停车费由地方政府买单。对此,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有不少地方确实是由政府负责拖车费,但由于当前防城区财力有限,还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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