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2:17:01来源:法律常识
交清了尾款,顺利拿到购房合同及新房钥匙,陆军某部排长孙浩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笑容。
11月1日,记者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武部见到即将归队的孙浩,他一个劲儿地说:“多亏了组织的帮助,不然拿不到新房子钥匙不说,还要为打官司的事操心费神。”
去年4月探家期间,孙浩在盘锦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交了首付款。根据约定,等接到售楼处通知,再签订购房合同、交齐余款。
事不凑巧。孙浩休假没几天,就被部队紧急召回。因执行任务原因,他不能携带通信联络工具,于是与外界失去了联系,没能按时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剩余房款。
按照售房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孙浩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纳相应的购房款,将被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该套房产的认购权。
此时,开发商一方也表示,根据合同要追究孙浩违约责任,并打算将其原认购的房产转售他人,而且还要扣除违约金。
这个消息让孙浩心情沉重:因工作原因,婚期一拖再拖,好不容易买房交好首付,偏偏又遭遇变故。他的烦心事,引起所在部队领导高度重视。
“为国守一方安宁者,不可使其有后顾之忧。”接到孙浩所在部队发来的公函后,兴隆台区人武部迅速启动维权机制,一边向军分区汇报,一边与开发商、售楼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楼盘所在街道领导进行沟通。
与此同时,该人武部按照相关程序分别给开发商、住建房产部门和街道发出公函,详细介绍了孙浩的实际情况。而后,他们召集五方见面会,从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角度,就延后签订合同、补交房款、正常办理手续等问题进行协商。
经过军地相关部门做工作,开发商当场表态:不仅不追究孙浩违约责任,而且还要研究相关措施给予军人购房优惠。那一刻,孙浩倍感温暖。
违约有因得谅解,尊崇无价受点赞。这是该军分区全力做好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他们注重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常态搜集汇总辖区现役官兵家庭涉法问题,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知名律师事务所,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和法律援助活动,先后帮助现役官兵解决涉法问题30余起,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不为后院分心、不为后代忧心,心无旁骛聚力备战打仗。
“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军分区政委杨春文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把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拿出有力举措推进法律贯彻落实,倾力解决广大官兵后顾之忧,全面提高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