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找律师头像,南昌县强拆房屋

时间:2022-12-12 13:43:24来源:法律常识

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几乎都是因为拆迁安置补偿所导致的,如果拆迁户不愿妥协退让,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而在强拆被确认违法后的国家赔偿阶段,拆迁部门往往还是会刻意压低赔偿数额,拆迁户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笔者就通过蓝秦律师此前的一则强拆赔偿判决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一、案情简介

原告的房屋位于江西省南昌市xx村,依法在本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房屋,面积为150㎡。2018年2月,因相关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内,但因补偿标准过低,原告并未与拆迁部门(管委会)签订补偿协议。2018年8月,拆迁部门组织上百人将原告的房屋强制拆除,刘某财产损失惨重,后刘某委托蓝秦律师代理本案。我方经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知,刘某房屋所在地早在2014年就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已被征收为国有土地。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2018年11月,我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3月法院判决拆迁部门强拆违法,此后我方遂依法向拆迁部门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在2019年5月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仅决定按照1000元/㎡的标准赔偿刘某15万元,我方认为该赔偿数额过低,遂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赔偿决定,责令拆迁部门全面赔偿原告损失。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二、案件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农村房屋所在地此前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但未依法补偿,且待补偿时该地块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拆迁户是有权要求按照周边城市房屋价格进行补偿的。

具体到本案中,早在2014年,原告房屋所在地就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因相关项目未启动,遂一直未实施拆迁工作、也未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原告与同村村民一直仍居住在原有房屋内,直到2018年才实施拆迁,因此原告有权主张按照周边城市房价6000元/㎡对其房屋进行赔偿。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三、法院判决

1.撤销管委会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

2.责令管委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刘某90万元。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四、律师说法

拆迁部门如果实施了违法强拆,相应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与补偿本质上都是对拆迁户损失进行弥补,有时候即便强拆案件可以胜诉,也并不意味着之后赔偿的数额就会超出补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目前已经树立了赔偿不得低于补偿的原则,这不仅体现了对违法强拆机关的惩戒,从某种意义上更是对拆迁户合法权益的保护。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具体到本案,原告房屋最后获得的赔偿数额之所以会从15万涨到90万,根据最高法的意见,根本原因有三点,即其房屋所在地早在强拆前4年已被征收、当时未对其进行补偿、截至强拆时又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可见,农村房屋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如果大家也遇到了类似刘某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了类型情况,建议大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或者点击张金达法律头像学习阅读该领域的其他案例文章,相信对大家会有很有帮助。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律师,一起交流讨论。

南昌案例:管委会违法强拆后,只愿补偿15万?法院判决赔偿90万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打官司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