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0:58:20来源:法律常识
6月10日凌晨,唐山一家烧烤店发生了性质极其恶劣的打人行为,近10天过去了,陈某志家人终于有了新动作,花50万重金请知名律师为其辩护,以求减免处罚。
有网友说:这不是找骂吗,为了钱出卖正义!
还有网友说:你连呼吸都是错的!
没多久,该律师在网友们的劝解下,放弃了该案子,将50万块钱全额退给了陈某志家人,并在网上声明不再接此案子。
并且为了宣扬正义,这名律师还透露,嫌疑人陈某志似乎很有钱,虽然名下没什么财产,曾经数百万的小汽车也转到了别人名下,经营的公司也只是一个空壳,甚至还有很多犯罪纪录没有消除。
在该律师认错后,网友们也是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下可以放心了,没有人给陈某志辩护,那么他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其实是想当然了。
首先,陈某志应该是真的很有钱。
6月10日案件发生后,首先是有谣言传出,陈某志花60万摆平了此事,后来证明是谣言,陈某志被抓了。
此后,陈某志的哥哥在网上发话,要花50万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以获得受害者及其家属谅解,不行就花100万。
这次,又有陈某志家人花50万重金请律师辩护,可见陈某志的确是很有钱。
其次,陈某志的家人很维护他。
陈某志的妻子在接受采访时说:“网友们什么都不知道。”后来又说:“网上传言的涉案涉黑不实。”
陈某志的岳母也说:“我们村都是老实人!”
陈某志的哥哥也说要花钱解决此事,可见陈某志的家人都很维护他。
有钱又维护他,虽然这次重金请的律师退出了,不代表没有其他律师接手,何况陈某志家人还可以继续加价呢!
其实不管陈某志的家人,能否请到律师给他辩护,最后都会有人给陈某志辩护,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也就是说,如果请不到律师,人民法院需要为他指定一位公诉律师进行辩护,因为陈某志可能被判处死刑。
这是法律的正义,不是陈某志的正义。
在法律当中,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也是有辩护权,他们可以请律师,也可以自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让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
很多人敌视律师,觉得他们总是在维护坏人。但其实,他们只是在维护法律的正义。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可以让审判的过程正义,他们尊重事实,依据法律条文说话,维护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看起来让坏人的处罚减轻了,但也避免了好人受到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