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9:44:01来源:法律常识
遭遇劳动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2月16日,在万柏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引导帮助下,市民刘先生咨询值班律师了解了需要准备的材料,打算通过法律途经维权。
刘先生在我市一家单位工作了20年,5年前按新入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前不久因人事变动被单位辞退。随后,他要求单位补签前15年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年限的社保金,但遭到拒绝。
于是,刘先生决定“打官司”维权,但不熟悉法律程序,便来到万柏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值班律师告诉刘先生,就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不服仲裁结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社保金问题可以向社保机构反映情况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方式就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金主张赔偿。同时,律师讲解了他需要收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工资进账记录、考勤记录等。得到专业指导后,刘先生心中有了数,踏实了不少。
太原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记者 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