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立遗嘱需要注意什么,设立遗嘱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2-12-13 01:08:51来源:法律常识

明天和意外,究竟何者先来临,谁都无法预知。随着社会变化,经济飞速发展,个人财富越来越多,加之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生前设立遗嘱逐步重视,。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避免身后因财产的继承问题,造成亲人之间产生纠纷和争议。根据《民法典》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相较于法定继承而言,遗嘱继承更能体现立遗嘱人对财产处置的真实意愿。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不了解,有的遗嘱可能因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合法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设立遗嘱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

一、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能处理自己拥有的合法财产。立遗嘱人往往在遗嘱中把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特别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构成无权处分,该部分遗嘱无效。

二、立遗嘱时,应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三、遗嘱表述应清晰、明确,没有歧义。要明确给谁,给哪些财产。特别是存在多个继承人时,更应当明确,当事人在拟订遗嘱时,尤其应该注意,避免遗嘱文字表述乃至标点符号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歧义,从而导致遗嘱无效。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遗嘱咨询和审查。

四、高龄人,应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防止因无法查明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导致遗嘱无效。

五、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遗嘱均应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自书遗嘱应由本人亲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有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年、月、日。

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出现在录音录像中,并表明其姓名或者肖像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有效,一旦危急情况消除,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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