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3:01:41来源:法律常识
一般大家要找别人借钱都会在请别人吃饭的时候由此提出,不然还会不好意思提出。但是在这样的饭局上如果当事人是在喝醉了的情况下打的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喝醉酒神志不清写的借条起法律效力吗?
辽宁水平律师事务所高明翔律师解答: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根据我国《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
综上,酒醉时人大脑不清醒,不能认识到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造成的可能后果,也不清楚该行为的意义。因此,酒醉时签订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高明翔律师解析:
合同只有在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的条件时才具有法律效力。酒醉时签订的合同在有效合同的其它三个条件上都没什么问题,但是在意思表示上显然是不真实的。因此,酒醉时签订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如果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人在醉酒的状态下有真实的意思的行为,并且在后续的行为中继续履行了借款合同则合同是成立有效的;反之如果在醉酒下意思混沌签了借款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并无履行意思的,则属于意思表示瑕疵,合同不成立。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多年,办案经验丰富,善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高律师经过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了民商事、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