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7:45:42来源:法律常识
冒充“富婆”,以丈夫没有生育能力寻找男子与其共同生育小孩并支付高额报酬为名,使用“群呼器”群发信息进行诈骗,受害人被诈骗金额多则达到十几万。最终涉案10名被告人纷纷获刑。5月29日,江西高院官方微信公开该案详情。
通报称,被告人汤某生、张某生、汤某平、张某某等人冒充“富婆”,以丈夫没有生育能力寻找男子与其共同生育小孩,并支付高额报酬为名,使用“群呼器”(一般一套群呼器由一台电脑、两只呼机、语音平台、32张手机卡组成)不间断地对设定好的全国多地省、市不特定的手机号码号段进行呼叫拨打,呼响一声形成未接电话自动挂断,被群发器拨打过的受害人回拨该未接电话,会被自动转接至事先绑定好的语音平台并听到事先录制好的“重金求子”诈骗录音,录音中包含“富婆”的联系方式,如被害人继续拨打录音中所留电话号码后,“富婆”先会以诚信金或者充话费的名义骗取少量财物,接着又以安全或者合法性理由叫被害人与“律师”联系。之后,“富婆”与“律师”会相互配合,以安全费、体检费、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种种名义不断要求受害人汇款,待受害人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诈骗人员会安排他人将卡中钱取出或者刷POS机套现。
被告人汤某生自2016年4月左右开始,以上述方式实施诈骗,被告人汤某生的作案工具手机、呼机、银行卡、身份证、电脑、语音平台等物从被告人李某模处或者别处购买,共骗取11名受害人现金合计人民币468950元,被告人汤某青、郑某平、郑某胜、李某模、郑某强通过录制诈骗语音、出售诈骗工具、看护呼机等方式帮助汤某生拨打诈骗电话达106080人次以上。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汤某平等10名被告人三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将公安机关扣押的赃款316570元钱予以没收。
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郑某不服,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弋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起诈骗案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对原审判决中汤某平等7人所犯罪量刑予以维持,对汤某生等3人所犯罪量刑予以改判,并将退缴的赃款分别发还给周某等19名被害人;在原审被告人汤某平家扣押到现金6.78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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