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9:53:26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有位网友私信我,询问如何立遗嘱。他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想找律师帮忙写遗嘱,连续找了几位律师,一听是关于遗嘱的,都推脱不愿意接手,有的建议去公证处,有的提供收费的遗嘱模板,不提供其他服务。后面他也跑了一趟公证处,工作人员也并不是非常热情,并且告诉他,现在公证遗嘱并不是最终生效的遗嘱,而是看最后确立的遗嘱。
其实律师不愿意接手遗嘱是有很多原因的,根本原因就是收益相对风险的性价比太低。风险高是遗嘱法律服务的共识。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在各类遗嘱里面的优先效力,而是规定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各类遗嘱里面又有严格的格式和见证要求,比如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作为律师,如果接手这类案件,本身是外人,你要一个个核实是否有利益关系,万一不小心,当时没核查准确,引起了纠纷,涉及到的遗产基本上又都是价值不菲的房子,挣得这几千块完全不够进行赔付的。并且遗嘱案件只要做了,那么这个时效性可不是1-2年哦,犹如一颗不定时炸弹,可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爆炸...到时候坐在你的律师事务所门口找你要钱...想想都是很酸爽的。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不接遗嘱的原因。回到我们的正题,作为普通老百姓,总有一天会老去,都会面对写遗嘱的难题,我们应该怎么立遗嘱呢?
遗嘱在我们的民法典里面的形式有6种,分别是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一、自书遗嘱
如果遗嘱人头脑清醒,且能写字,非常建议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遗嘱有两页以上,需要立遗嘱人在每页签字确认;遗嘱应尽量不作涂改,以免产生遗嘱效力纠纷,如紧急情况下必须涂改的,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已经不能亲自书写时,可找人代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上都包含本数)
三、打印遗嘱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人的遗嘱采取了打印的形式,所以民法典将打印遗嘱添加了进来。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应注意保存录音录像电子源文件或磁带原件。
立遗嘱人口述遗嘱时应当陈述自己的身份情况,并将其处分财产内容及处分方式陈述清楚。一般不能用旁人的提问、立遗嘱人的摇头或点头来表示遗嘱内容,或者是以手势来表达所订立遗嘱的内容,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机的情况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一般只适用于立遗嘱人因病情危急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生命极度危险的时刻。
六、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在办理公证遗嘱时一般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 境内当事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 立遗嘱人先行草拟好的遗嘱;
(5) 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6) 根据受理公证处的规定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下列权利并非遗产,遗嘱无处分权
1、耕地承包经营权、草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与人身紧密相关的专属性的财产权。
虽然以上财产权益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根据法律规定,若其他家庭成员符合继续经营、使用的法律条件者还可通过其他途径争取继续经营、使用。
2、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使用权、空间使用权及其他需通过法定的特别程序依法才能取得的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八、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立的遗嘱无效;
(2) 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 伪造的遗嘱无效;
(4)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 违反现行法律强制性规范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6) 立遗嘱人立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财产的内容无效,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的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对遗嘱法律知识的学习,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或者私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