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21:01:11来源:法律常识
冲刺阶段主观题怎样复习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CPA《经济法》主观题的解题技巧!
经济法科目的主观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下文为大家整理了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思路,各位考生快来看看吧!
注:以下内容来源于东奥黄洁洵老师编著的《轻松过关®二》
民法部分案例分析题
解答民法部分的案例分析题一定要“稳捋关系、紧抓争议”。
■稳捋关系
民法部分的案例分析题通常法律关系比较多,通常涉及三、四层法律关系,因此,要把财税人“实质重于形式”的惯性思维先放一放,要学会把各方的法律关系一层一层分析清楚,能清晰地认识到每一层法律关系的构建涉及哪些考点,这些法律关系存在什么漏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地方)。
■紧抓争议
普通人解决争议习惯追求实质争议、探究到底谁对谁错,但由于民事案件一般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本利益,因此,民事争议的解决通常实行“不告不理”,裁判者们解决民事争议是主要针对当事人的“争议”“抗辩”解决问题。因此,解答民法部分主观题时,切忌直奔实质正义,脱离题目材料交代的案情,漫无边际的联想,而应当:
(1)在题目材料、提问中清晰地抓住当事人的争议点、抗辩理由;
(2)进入题目材料中为解决争议、反驳或支持抗辩理由寻找“证据”,最终得出自己的判断;
(3)针对题目提问点,结合已经掌握的“证据”,清晰地表明您的判断、有逻辑地陈述您的理由。
民法部分案例分析题的案情材料,有的是先建完所有关系再爆发一系列争议,有的是边建关系边叙争议,但不论哪种叙事结构,请注意:
(1)每一爆发的争议必有针对性提问,因此,考生在读题时可以选择遇到争议点时就结合提问先回答相应的问题,逐步完成全题解答。
(2)所建关系如果存在漏洞,该漏洞要么影响后续争议的解决,要么题目设置有针对性的提问,因此,遇“漏洞”时,考生可以稍加辨析、选择是否先回答针对“漏洞”的相关提问。
合伙、公司和证券部分案例分析题
在注会经济法考试中,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最近一次出现在案例分析题中是2012年,题目难度不大,考生常规应对即可,不必忧虑。
■以证券法律制度为主(可能涉及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案例分析题是卷面4道大题里最难的一道,尽力拿到能力范围内的分数请做好以下4点:
(1)解构案情,尽可能将题目屋里切割分为2~3道相对简单的“简答题”,识别完全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简答题”,先予解决,做到“送分问题不丢分”。
(2)对于难度超高的并购重组类“简答题”,一要学会摸清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而要学会将复杂交易方案分解为简单法律关系;对于难度超高的证券欺诈类“简答题”,要仔细品读案情材料,抓住细节解决问题。
(3)遇“主张”“争议”“违法”必有提问,注意结合提问思考、回答。
(4)证券法律制度的“法条原文”通常列举性内容比较多,说明理由是针对性地回答问题即可,不必将所有列举情形全部赘述。另外,很多专业术语在案情、题目提问中有涉及,请充分利用案情、题目提问提供的信息。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
不论从多批次考试背景的角度,还是从重整程序在CPA实务中的地位角度。都可以明确感知到围绕重整程序展开的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将作为一个常规的类型题出现在每年考试中,考生应当重视重整程序相关内容的学习、掌握,应迎难而上,不能图侥幸回避该内容。
企业破产法的案例分析题案情材料的叙事结构稳定,要么采用“前言+事项1234”的结构,要么采用“前言+不同时点事项”的结构,考生可以轻松地将题目分解为5个小案例分析题依次解决。
(1)在前言部分,考生应首先找准“谁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申请受理时点”两个重要前提;其次,前言部分经常会有应对的1~2个小问,通常针对细节描述、争议进行,可以先解决。
(2)除前言外题目通常会交代3个事项,多数情况下每一事项中描述一项主张或争议,对应一个小问,但如果同一事项中出现多项主张或多项争议的描述,则每一主张或争议对应一个小问。即考生在理解考点的基础上,抓住事项、争议、主张,结合提问回答问题即可。
建议考生尽量使用法条原文作答,另外,有些题目既可以用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说明理由,也可以从民法角度说明理由,虽然都有理、都可能得分,但由于是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大题,建议考生尽可能从企业批产法律制度的角度答题。
票据法案例分析题
票据法的案例分析题通常是卷面4道大题最简单的一道,确保高分/满分主要注意以下三点:
■ 画清票据流转关系图
票据法的分析题通常不能边看案情边回答提问,因为随着票据流转关系的延伸,结论可能会发生变化。解答票据法案例分析题时,应当先稳稳的捋清票据的流转关系,并着重关注标识清楚:
(1)题目涉及的是哪类票据;
(2)是否涉及逾期提示承兑/付款;
(3)影响结论的关键情节。
■ 确认能否将正确的理解切实转化为分数
票据法的理解难度相对较低,考生针对问题给出正确的结论并不困难,但是经常用自己的语言“就案例说理由”,导致没能答中“采分点”而失分(简要、通俗地讲,心里明白但拿不到分)。其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很简单,票据法案例分析题的考点非常集中,建议考生原文背诵条纹,在考场上“谦卑”地分析清楚票据流转关系后,“潇洒”地抬出法条原文就好。
■ 尽量选择最符合出题老师心意的理由
票据法的案例在分析题出现同一问题可以引用多个条文说明的情况,例如:
【案情】票据收款人B因受C的欺诈将票据背书转让C,C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D以支付购货款。
【提问】如果D向B行驶票据追索权,B能否拒绝?并说明留有。
【分析】
(1)结论是没有争议的,B不能拒绝。
(2)理由就多样了,有点考生从“B不能以其与C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且付相当对价的D”的角度回答,有的考生“D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回答角度。那么,到底哪些考生可以得分?
实际上,如果按照本案的提问方式,上述两类考生均可得分,两类答案都是可取的。但如果修改提问为“D能否取得票据权利”,应该从“D善意取得票据权利”角度回答更符合出题老师心意。
也就是说,当事人提出的抗辩有明确指向的时候,应当尽己所能体会提问角度、命题意图,将更有利于考生得分。但的确也存在题目不谈当事人的抗辩理由、提问的指向不太明确的情况,此时,往往存在多种可取的理由,遇到此类题目时,考生选择自己认为恰当的理由回答即可,不必过于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