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1:29:40来源:法律常识
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1月3日消息,近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步令等2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步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97万元至2万元不等。
签空白合同 做犯罪准备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被告人张步令、谢松宇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双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鼎公司),同年12月,双鼎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发展信用卡贷款购车担保业务。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底,双鼎公司与重庆市各区县车行合作,为5941名车主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向购车车主收取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近3000万元。
双鼎公司在为车主提供按揭担保时,利用车主急于购车、“懒得看”合同和过分信赖车行、银行等心态,以都是“制式合同”为由,欺骗车主在签订担保合同的同时签订《自愿接受强制扣车承诺书》《委托投保书》《抵押物处分委托书》等一系列空白合同,隐瞒“违约”合同条款及后果,且不给车主留存合同。同时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车主,通过伪造银行流水、制作虚假收入证明等方式让车主顺利通过银行贷款审核,以达到赚取担保费、保证金的目的,并为后续非法收车做准备。
建收车队 非法收车
2014年下半年,由于双鼎公司违规担保,部分车主违约给双鼎公司带来损失,张步令、谢松宇决定通过收车非法牟利,并招募被告人陈小勇等人为收车队员,外出催收及扣押车辆、勒索车主钱财或者变卖车辆以获取非法利益。2015年3月,张步令、谢松宇又先后招募被告人吴文国、向可文等人加入收车队,进一步壮大组织。收车队最高达到5个小组,各组设1名小组长,配3名组员。
张步令、谢松宇等人为达到大量收车、变卖所收车辆及勒索车主钱财的目的,以高额提成拉拢其他收车队员。收车队在明知上述操作模式情况下,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大量收车。
张步令、谢松宇为收车制定了明确的制度及流程。收车前,通过内勤组收集违约车辆信息,各收车小组长抽签决定各组收车对象,收到的车辆停放至指定地点统一保管;收车后,该组织与车主谈判取车事宜并实施敲诈勒索,敲诈资金确认到账后放车,如车主无钱取车,则将车辆低价变卖获利。
若组织成员因收车、敲诈等行为与车主发生矛盾,该组织则以安排他人出面解决,为收车受伤成员报销医药费、给予“慰问金”,为收车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队员聘请律师等方式拉拢成员。为了管理组织成员,该组织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如:收车时相互配合、支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不服从管理者予以批评、撤职甚至开除处理。通过以上方式,张步令等20人逐步形成了以张步令为组织领导者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收车范围广,在重庆多个区县均有收车行为,且主要集中在经济不发达的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被害人数众多。经审理,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组织收车523台,在查明的270笔犯罪事实中通过收车勒索以及卖车牟利等非法敛财1100余万元。该组织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致多人受伤,其中2人轻伤、1人轻微伤、1人创伤后应激障碍。
为规避法律责任、逃避打击,2016年12月,张步令先将公司法人变更为他人,将公司从重庆市主城区搬迁至开州区,又与被告人吴文国签订虚假收车业务承包合同,出具虚假欠条,张步令甚至指使吴文国以该欠条及承包合同到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妄图瞒天过海、金蝉脱壳。
首犯获刑20年
法院审理认为,张步令等20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给众多受害者造成损害,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步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并处罚金197万至2万元不等,同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没收或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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