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4:40: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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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青岛9月7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袁榕 孙婕)9月2日,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 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王某涉嫌盗窃案组织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由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吴迪主持,会议邀请了青岛市人民监督员、山东雅圣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成宝,青岛市人民监督员、腾信会计师所主任李云云作为第三方听证员参与,王某及其辩护人、侦查人员参加,王某所在学校代表参与旁听。经过案件调查、法律适用、公开评议等听证环节,最终一致同意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据悉,王某涉嫌盗窃案由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定,王某系新区高校大学生,2019年11月期间,共五次盗窃本校菜鸟驿站内的快递包裹,经核定,涉嫌赃物共价值人民币407.9元。另审查认为,本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王某系在校大学生,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且王某在校表现一贯良好,积极要求上进,符合酌定不起诉案件的适用标准。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认定事实、拟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的依据等作了详细阐述,并当场对王某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王某表达出深深地忏悔,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好好学习,辩护人及所在学校代表、侦查人员也分别发表意见,希望王某珍惜此次机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勤奋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听证员表示,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宋成宝认为,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同意对王某作出从宽处理,同时希望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和品德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听证员李云云说,参加本次听证很受触动,王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应该反思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问题,希望王某吸取教训,努力学习、好好做人,不辜负大家对他的期望。
“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公开听证是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措施,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参与刑事案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释法说理,不仅有利于消除社会公众的疑虑质疑,促进矛盾化解,更有利于提升检察公信力,彰显公平正义。”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吴迪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