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6:43:21来源:法律常识
□见习记者 左 蕊 文/图
马乾瑞
5000余份法律文书、3.5万多人次法律咨询、12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名法律援助受助人、近5000万元赔偿款……在将近20年的法律援助道路上,律师马乾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12月14日下午,记者在驻马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见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乾瑞。他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是憨厚、质朴。就是这么一个人,在领导看来,他是精通法律的好参谋;在群众心中,他是排忧解难的“及时雨”;在同事眼里,他是身体力行的带头人。
马乾瑞的办公室里立着几个档案柜,档案柜里整齐地摆放着法律书籍和他这些年所参与案件的法律文书。每一份法律援助文书背后是一个法律援助故事,一个故事就是一份温暖,一个故事就会带来一份力量。
农民工的“代言人”
很多农民工由于不知法、不懂法,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农民工维权的艰难,马乾瑞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每当代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时,他都会详细了解案情,想方设法查找对农民工有利的各种证据,通过有效途径解决问题。因为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代理法律援助案件,马乾瑞成为农民工的“代言人”。
杨某、张某、宋某是三名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民。由于经济条件不好,他们在县城购买了私人开发的小产权房。楼房南北间距仅1.5米,通风极差,可以说终年不见太阳。他们购买的三楼、四楼的房子装修好还未入住,2015年大年初四,因为一楼邻居家着火,导致他们三人的房屋被烧毁,损失惨重。他们三人向上蔡县法院起诉被驳回诉讼请求而败诉。无奈,他们又上诉。三人将情况反映到市纠风办。市纠风办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帮助。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由马乾瑞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我接到任务后,立即把三名受援人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仔细询问,认真研究起诉状、一审判决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材料。”马乾瑞告诉记者,经过询问,他初步判定一审法院驳回三名受援人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但对三名受援人来说,证据需要补充,被诉主体存在漏列问题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通过马乾瑞等人的努力,2017年12月20日作出的(2017)豫17民终4755号、4756号、4757号民事判决书,撤销(2017)豫1722民初2222号、2221号、2220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文某向杨某支付赔偿款70479元,被告刘某支付赔偿款7831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632元,均由文某负担;判决被告文某向宋某支付赔偿款75808.8元,被告刘某支付赔偿款8423.2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854元,均由文某负担;被告文某向张某支付赔偿款66986.1元,被告刘某支付赔偿款7442.9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694元,均由文某负担。
上述判决生效后,马乾瑞帮助三名受援人代书申请强制执行书,并帮助执行立案。
家人眼中的“大忙人”
长年奔走在法律援助的路上,与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打交道,为法律援助工作付出很多的马乾瑞没有过多的时间陪伴家人。用家人的话说:“他这个 ‘大忙人’,整天心里想的只有他的工作。”
家人虽然偶尔会抱怨,但更多时候,他们选择支持马乾瑞的工作。
有一次,马乾瑞的妻子摔伤了,需要在家卧床休养三个月。马乾瑞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照顾妻子,只好把外甥女喊来帮忙照顾妻子。
“没办法,我这边走不开,还有很多法律援助的案件等着我去处理,困难的群众还在等着我,我不能丢下他们啊!”
“没事,你忙你的,不用担心我。”
马乾瑞与妻子的简单对话,表达了妻子对马乾瑞的理解,对他工作的支持。
“家人需要我的时候,我都不在他们身边,亏欠他们太多了。”马乾瑞表示,家人身体不适需要去医院检查,他几乎没有陪同过,后来家人怕他工作分心,都选择病好了、身体恢复了才告诉他。
马乾瑞告诉记者,他偶尔也会抽出时间来弥补家人。比如,给家人做顿好吃的,帮妻子洗衣服、收拾下房间。
“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马乾瑞常常利用节假日写诉状、代理词、辩护词,以便在工作时间为咨询者解疑释惑。
从2008年至今,马乾瑞每年都有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其中两年分别有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并且入职以后每年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在我们需要法律援助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马主任。”被马乾瑞帮助过的群众说。
“其实,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不止我马乾瑞一个人。目前,我市有法律援助工作者700余人。在法律援助这条路上,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通过与马乾瑞交谈,记者了解到,1999年,我市正式成立法律援助机构,很多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今,这项旨在帮助困难群众维护权益的法律制度已深入人心。可以说,当符合援助条件的对象需要援助时,法律援助就在他们身边。
记者问马乾瑞,在哪种情况下,困难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马乾瑞说,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有以下情况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
马乾瑞介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9月底正式建成启用,设有“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办公室、开放式服务大厅、私密会谈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接受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模式。
初心不改三十载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奔波在法律援助的第一线,有辛苦、有委屈,但这些困难没有难倒马乾瑞。他说:“既然我选择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就已经做好了吃苦的思想准备,就能战胜一切困难。”正是靠着坚强的信念和不服输的劲头,马乾瑞几乎将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在法律援助这条道路上,留下了他坚实的脚印。
“对我们律师而言,也许某一法律事务的处理结果,只不过是其繁杂工作中的一个小片段,但对当事人来说,是没有第二次选择的。有的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找你一次,他会由于你的解释,信赖或者失望于我们国家的法律。”马乾瑞解释自己走上公益诉讼的初衷,对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他都尽最大努力满足。
最近他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是,为何会选择法律援助,为何会坚持这么久。马乾瑞说,他是农村孩子,他对家庭条件困难的群众因打不起官司而有冤无处申的现象深有感触。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给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在实现社会和谐的目的的同时,自身价值也能得到体现。
1989年政法大学毕业后,马乾瑞就成为一名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30年,法律援助工作将近20年。他渐渐发现,有许多不同类型的需要援助的案件和当事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型和需求也越来越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这个信念让马乾瑞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初心不变,今后也会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