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17:54:12来源:法律常识
6月4日下午,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与我所在我所会议室联合举办企业合规业务研讨会。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之虎、律师陈云、王浩宇、苗晓冉、朱明志,我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庞小华、执行主任郭冬善、副主任高德来、运营总监刘晨、法研中心主任耿凤圆、常法业务部主任王国芝、行政中心主任王甘霖等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伊始,庞小华主任首先对靖霖所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了对涉及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企业、以及涉及实施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可以适用第三方监督和评估机制,这为律师开展企业合规管理业务提供了依据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靖霖律师事务所是以刑事业务为主业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在企业合规管理、尤其是刑事合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思昂律所自建所以来就致力于企业风险管理和防范业务,始终关注企业合规管理和合规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的理论和实践,此次研讨会,将会使两所以合规业务合作为联节点,从纵深研究和拓展相关业务,推动所服务的企业健康发展,为德州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研讨会上,王之虎主任就企业合规的本质、企业刑事合规的分类、适用于合规考察的制度以及合规不起诉的模式、合规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意义等发表了演讲。思昂所与会律师就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与合规业务的关系和融合、合规产品的分类体系、合规体系的构建、合规风险识别和防范、刑事合规业务等主题,与靖霖所各位律师进行了讨论和沟通。最后,庞主任表示,当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企业在经营过程每时每刻都面临各种风险,而刑事法律风险直接关系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因而,合规建设和管理已成为企业的生命线。但合规建设不应只是形式合规,只有实质合规才能使企业和企业家有效避免各类风险。这对从事合规业务的律师从政治、理论、责任、技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靖霖所此次为我所传经送宝,为我所合规业务的拓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双方表示,两所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合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实现共同进步。
座谈会结束后,庞主任带领各位来宾参观了我所档案室、图书室及各业务部门,参观过程中庞主任向来宾介绍了思昂所的发展情况、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在档案室,王之虎主任等仔细查看了我所的《管理手册》、各类《法律服务工作报告》、业务档案等,对我所的精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以“家文化”为内核的文化建设、优雅的办公环境、律师的敬业精神和精神面貌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今后加强两所之间、律师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相互学习,共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