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20:39:16来源:法律常识
南部县一小区的市民在201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因顶楼落水管安装问题而发生房屋渗水,市民便多次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反映,但迟迟未得到处理。
为了解决房屋渗水,他自己也进行了多次维修,均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市民越想越气,连续3年都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后,2020年12月16日,通过律师事务所向他送达了律师函,催收2017年-2019年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共计3500余元。现在,市民找到平台,愁容满面。
此类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平台受理市民诉求中,发现市民拒缴物业费主要有这些原因:房屋质量不过关、小区卫生清扫不彻底、停车收费不合理、电梯维护不及时等。因此,不少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已经陷入恶性循环,常常需要部门进行调解,甚至可能对簿公堂。
物业公司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及小区环境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秩序维护。业主享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应有责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方式和问题处理可能存在一些问题,许多业主便以物业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为由拒付物业费,方式不免有些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