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20:53:20来源:法律常识
#广通海事-邮轮乘务就业平台#
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年出台了一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并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该公约的目的是为海员争取更好的工作环境,被称作海员的“权利法案”,并与SOLAS公约、STCW公约和MARPOL公约合称国际海运业的“四大支柱”。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应该受法律保护。船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合理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是有意外保险的,发生工伤时,船长会及时报告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或其指定人员安排就医以及后续的索赔事宜。公司有义务协调处理就医以及索赔有关事宜,当然,就医和索赔应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规定,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的,船东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外出就医的膳食和住宿费用、在船期间的全额工资、离船后一段时间内(受伤之日起不少于16个星期)的全额或者部分工资,如果由于受伤导致残疾,还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或者集体协议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对这方面问题还有疑惑的朋友可以留言给我们哦
广通海事,专业的海乘就业平台(深圳前海广通船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