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21:07:05来源:法律常识
(株洲晚报 记者/贺天鸿)物业服务质量差、电梯坏了没人管、家中失窃没监控……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已悄然成了民事诉讼案件中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近日,天元区某小区业主郭女士就遇到类似的糟心事,家中连续失窃,可每次都没有监控录像,这导致她家的失窃案至今也没有侦破。
物业公司无法提供视频
据了解,郭女士家住二楼,而且附近就有不少监控探头。2019年年初,郭女士家遭遇了入室盗窃,当时被偷走了数百元现金。事后郭女士找到了物业公司索要监控视频,当时物业公司表示无法提供视频,但物业公司愿意减免半年的物业费作为补偿,对此郭女士选择了接受。
去年,郭女士家再次遭到了入室盗窃,这次失窃的财物共计达到了5000余元。郭女士前往物业公司索要监控视频,这次物业公司依旧表示无法提供视频,但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解决方案。
郭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物业费缴纳单据以及部分物业服务合同。记者发现,郭女士并没有拖欠物业费,而且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小区应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等三项以上技防设备,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
“合同里黑纸白字写了维护监控,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解决,而且我家失窃一事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物业公司也没有给我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物业公司是否构成拒不履行合同或是合同违约呢?”郭女士很疑惑。
小区监控摄像头是摆设?
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该小区的业主。其中有一些业主表示,自己与郭女士有着相同的失窃遭遇,但也因为拿不到任何监控视频,失窃的案件至今都没有侦破。对此,失窃的业主们均认为,物业公司或多或少应该为无法提供监控视频承担责任。
其中有业主向记者透露,近两年中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过一次替换,小区原物业公司在撤离的时候,可能对小区监控进行了破坏,导致目前该小区虽然看似有很多监控摄像头,但实际上都没有在运行。
随后,记者与郭女士一同前往了负责该小区的株洲众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现场负责人以工作繁忙为由没有接受采访。记者提供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将尽快与记者进行联系,可截至2月27日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答复。最终郭女士表示,后续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诉讼维权成本高
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臻告诉记者,该事件中物业公司是否尽责履职,并非是看当下监控设备是否可以使用,而是看物业公司是否组织业主动用维修基金来维修。如果物业公司长时间没有做上述工作,那么物业公司确实存在失职,法理上应该为业主家的失窃承担部分责任。
“虽然道理上能够说得通,但是实践操作中经常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诉讼维权是有成本的。以郭女士的案件为例,争议标的额不会很大,甚至不足以聘请律师。”易臻说。
易臻指出,由于郭女士家的盗窃案并没有侦破,那么实际损失金额是无法核实的。即使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存在失职,最终的结果也不可能有具体的赔偿金额,而是会以折免物业费的形式进行处理。所以,当业主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尽量选择寻求业主委员会的帮助,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内部进行协商解决。如果问题没有解决,业主可以发动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业主们,超过10个业主提出申请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向物业公司施压,从而促进问题解决。这样可以把维权的成本控制到最小。
来源:株洲晚报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