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21:21:1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师宗县人民法院_法院新闻】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雄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张某与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离婚后约定,孩子由刘某抚养,不需要张某支付抚养费,但是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张某生活。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张某将孩子带至罗平县生活,准备让孩子在罗平上学。但张某通过咨询当地派出所得知,只有进行抚养权变更,小孩才能随母亲落户罗平就读当地的公立学校。
于是,张某情急之下求助于师宗县妇联。在得知张某的情况达到法律援助的条件后,师宗县妇联指派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做其委托诉讼代理人。
为了孩子能有稳定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张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家庭纠纷和未成年人成长问题,为缓和双方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征得双方同意之后,案件进入了调解阶段。
特邀调解员与师宗县妇联指派的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找准矛盾焦点,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从抚养权变更的法律效果以及变更之后双方家庭应当如何相处、双方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应当如何协调等方面综合分析,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与刘某的婚生子抚养关系变更为张某抚养,刘某有权探望孩子,时间、地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在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后,承办法官语重心长的劝解当事人,虽然离婚不再共同生活,但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要和平相处,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有爱的成长氛围。双方听后,都表示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孩子过得幸福快乐,并对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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