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22:48:5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南宁市民韦女士很是烦恼:她付了九个月租金,入住一套房子不到三个月,即收到了业主的“逐客令”。据业主说,由于租赁并转租的公司拖欠租金且失联,所以他只好收回房源。据悉,与韦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超百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业内人士坦言,该公司的做法异常,涉嫌“入场就是为了出场”。
南国早报特别策划·关注南宁长租公寓
事件:长租公寓公司“爆雷”伤人
“受害者的维权群已经有160多人,平均每人损失约1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南宁市民韦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说,这160多人都是向广西世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基公司)租房子的租客。
韦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今年8月底,她和世基公司签订租赁房屋的合同,以每月1980元的价格在联盟新城租赁了一套房子,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九”,租金和押金一次性支付合计1.98万元。当时,世基公司出示了房屋业主签署的委托合同以及房产证等。
“还没住够3个月就出问题,传闻该公司已欠款‘跑路’。”11月中旬,韦女士突然收到业主的电话称,由于世基公司没有向他们支付后续租金且联系不上,他们计划在一个月内要收回房子,希望韦女士做好搬离的准备。
与韦女士有同样遭遇的梁先生说,他近段时间从外地到南宁务工,通过网络渠道得知世基公司有长租公寓出租后,还对比了租金价格、公司相关证件等,“各方面看起来都很正规,而且没有其他附加费用,没想到不久便听到‘爆雷’的消息”。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绝大部分租户都支付半年或是一年的租金,他们将面临付了租金却无房可住的困境。对此,一名房屋业主坦言,他们也是受害者,为了减少自身损失,在收不到世基公司后续租金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将租客“请出去”。
长租公寓接连“爆雷”,业主、租客纷纷被“炸伤”。 朱慧卿/漫画
调查:房源价格“高进低出”?
在此次“爆雷”事件中,租客和业主均是受害者。面对这一困境,他们试图寻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维权。
11月19日上午,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听取受害者代表介绍的情况后表示,按照租客们提供的信息,以及世基公司“跑路”的情况,他们只能将该公司列为经营异常,限制法人和相关负责人的经营活动等。
随后,受害者代表到南宁市住建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租客们需要到所在城区的住建部门进行反映。随后,租客们又来到长岗派出所报案,执勤民警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由于证据不完整暂时未予立案。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世基公司原办公地点看到,公司大门已经“铁将军”把门,地上还散落数张房租业主与世基公司解约的相关文件。记者按照租客们提供的号码,试图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对方未接听电话。
“世基公司的行为应属诈骗,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并严肃处理。”一名租客表示,根据他们初步掌握的情况,世基公司不少房源属于“高进低出”,严重违背市场规律。该租客进一步举例说到,以凤岭片区某小区一套房源为例,市场租赁价格在2300元/月至2500元/月之间,世基公司以2600元/月承租下来后,却以约2000元/月的价格出租,“虽然业务人员一度解释称这是公司‘抢市场’的手段之一,但现在看来似乎早有预谋”。
据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天眼查获悉,世基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济等,公司没有显示在司法、经营等方面有任何风险提示。
说法:极短时间内入场并“爆雷”
据悉,世基公司成立5个月不到便出现经营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该公司涉嫌“入场就是为了出场”。
该业内人士坦言,按照公司的成立时间与“爆雷”时间,该公司的运营模式应为:先成立公司,以高收低租和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快速积累大量房源和租客后,收一年半载的租金,后续再以经营不善为由申请公司破产或注销公司,全身而退。他透露说:“这种做法门槛低,手段隐蔽,模式易复制,在业内并不少见。”
该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深圳集中维权的美居公寓、小鹰公寓等,都是与世基公司模式大同小异,“他们就像割韭菜一样,极短时间内完成入场和爆雷,随后又到其他城市继续以相同模式再次‘复活’”。
该业内人士直言,今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约40家长租公寓“爆雷”,这个新兴行业不断出现的问题,政府部门理应引起重视,在政策及监管方面应该及时跟进,否则将损害群众利益。
南宁市东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明表示,在法律层面分析,世基公司采取高收低租的方式经营,根据市场规律,公司理应无法获利,该公司有涉嫌欺骗房租业主及租户的行为,应属于合同诈骗,要负上相应法律责任,“建议受害者组织更多相关、有用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
与此同时,李德明建议,为了避免落入长租公寓“爆雷”风险,租赁者在面对长租公司要求一次性支付长期租金时,要多留心眼或者尝试联系房东,确认房东是否亦一次性收取该长期租金,以免长租公寓公司突然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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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频“爆雷” 多地出台监管措施
对于问题频现的长租公寓,包括重庆、成都、西安、杭州在内的多个城市已出台相关措施予以监管。
比如重庆11月13日发布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主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开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承租人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到的租金和以房屋租赁贷款方式获得的资金均应监管。
成都今年9月也下发通知,要求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与承办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承租人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企业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其中“租金贷”获得的资金需企业和承租人与贷款发放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将贷款方式取得的租金划拨到监管账户。
而杭州则明确,8月3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9月30日前,“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
据《贵阳日报》10月底报道,贵阳市住建局拟近期下发通知,规定新产生的租金和押金,今后不再经过中介公司流通,而是由租客交给银行核实拨付给房东,以保护租金和押金的安全。(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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