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拟租房合同多少钱,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时间:2022-11-20 13:03:16来源:法律常识

租房做生意,都盼望能顺顺当当。然而,襄阳枣阳的施大姐最近却为这门面的事闹心,花了好几万租来的门面竟然不让用了,这让她郁闷不已。

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襄阳枣阳市 施红艳:现在他突然房子要政策性的收回,我们说可以,也配合你们收回。

好好的门面,突然通知要收回,这让施大姐特别闹心!说起这处门面,施大姐租下来还不到一年的时间。2018年11月,施大姐和几位合伙人正在寻找门面做旅行社,恰巧此时在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主路生活区有一处空房,门上贴有招租信息。

襄阳枣阳市 施红艳:当时我们到处在找房子,看到这上面写的有门面出租,上面留了一个电话号码,我们都直接拨打的这个电话。

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施大姐说,招租信息上留的这个电话号码,机主名叫李俊林。谈妥价格后,由施大姐的一位合伙人——魏海波跟李俊林签了租房合同,并且交完房租。随后,施大姐他们就开始装修门面,做起了旅行社的生意。好景不长,仅仅几个月之后,事情就有了变故。

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襄阳枣阳市 施红艳:装修好了一个月后,检察院门卫室门口贴了一个告示,都说从下一年的房租,都直接交给检察院的高主任,不让交给李俊林这个人了。

施大姐并不清楚李俊林和枣阳市检察院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也不清楚为什么房租交的好好的,却从下一年开始要直接交给检察院。其实这些也都不重要,因为接下来施大姐又接到一份通知,直接让她傻了眼!

襄阳枣阳市 施红艳:到2月份的时候每个店送了一张通知,说房子要回收,说上面政策不允许出租。

这下,施大姐和几位合伙人都着急了,这从租房到装修完再到开始营业,还不到3个月的时间,就被告知房屋要收回。先不说房租已经付了一年,就连装修施大姐他们都花了4万多元。这下,施大姐慌了神,再看看手里的租房合同,上面竟连李俊林名字没有。

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襄阳枣阳市 施红艳:当时她签合同签的不是她本人的名字,我们也质疑了这个事,她说的没得事没得事,这一趟的房租都是我在收,你只管把钱交给我,你安心的经营。

施大姐说,李俊林对外自称是枣阳市检察院的人,但枣阳市检察院却对施大姐说,这个人不是他们单位的。闻听此言,施大姐觉得上当受骗了,赶紧报了警,警方的调查结果稍微让她安了些心。

襄阳枣阳市 施红艳:因为她这个钱已经打到检察院的账户上了,转账记录派出所看了的。

门面收回实属无奈 退租费用有争议

施大姐说,就算李俊林用了他人的姓名代签了租房合同,那这笔房租也确实打到了枣阳市检察院的账上。既然不是检察院的人,为何李俊林能对外出租这些房屋?她与枣阳市检察院又是怎样的关系?

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记者来到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试图联系上当初跟施大姐打交道的高主任,但并未如愿。从其他工作人员口中,我们了解到了李俊林的一些情况。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李俊林不是我们这的,那是她租的房子,她是个二房东。

从检察院工作人员口中我们了解到,李俊林是以前该单位一名职工的妻子,但是现在这名职工已不在枣阳市检察院工作了。而对于施大姐所租的门面要被收回一事,枣阳市检察院表示,他们也是事后才得知!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你们11月份装修的,我们12月份省里要求文件才下来。

对于房屋租金的最终去向,枣阳市检察院也并不否认,那这件事情究竟该如何妥善处理解决呢?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高主任。

检察院高主任:领导说到时间把钱退给你,你交两万块钱退两万块钱。

大姐租个门面还花4万装修,没一年突然被收回,合同上竟不是房东?傻眼

施大姐告诉记者,从6月10号开始,门店已经被断电了,无法正常经营,再加上装修不到3个月的时间就要求被收回,装修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记者在枣阳市检察院民主路生活区看到,这一片门面大多数已被收回,并用红砖封了门。那施大姐这种情况,究竟要怎样解决比较合适呢?

律师 刘尧:房子的产权是枣阳检察院,同时租金的最后流向也是流到了检察院这一块,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责任主体,肯定是李某某和枣阳检察院两位两个责任主体。

刘律师表示,从租房合同上来看,应该是李俊林冒用了别人的名字签了这份合同,而被冒用方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关于如何挽回损失,刘律师也给出了建议。

律师 刘尧:至于租金损失和装修费的损失,间接损失就是经营期间过度的损失,可以找李某某和检察院共同主张,应当主动积极的和求助人进行协商。

事已至此,施大姐也只有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大家,租房一定要弄清楚房源信息,签合同更要谨慎对待,当发现有疑惑时,宁可不租也不要被人牵着鼻子走,以免给日后带来麻烦!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