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应该找哪方面的律师,诈骗应该找哪方面的律师咨询

时间:2022-12-13 23:58:18来源:法律常识


赵运恒律师与陈兴良教授对“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的研讨

2022年10月30日,中国刑法界的盛会——“刑辩十人”研讨会第十三届会议,在北京如期举行。此次会议,围绕“诈骗犯罪辩护”主题,深入研讨了“赌博类”诈骗犯罪辩护、“股东争议类”诈骗犯罪辩护、“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等议题。

赵运恒律师与陈兴良教授对“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的研讨

现场图

研讨会嘉宾—“刑辩十人”研讨会发起人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毛洪涛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

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赵运恒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教授作为会议特邀嘉宾,对会议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以下是赵运恒律师与陈兴良教授对“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的研讨。特此整理刊发以飨诸君。

感谢主持人,感谢三位老师对“刑辩十人”活动的支持。正如三位老师所说,真正的诈骗犯确实是高智商犯罪,但是也有很多在性质上不应当被定性为诈骗、实践中不易区分的犯罪。根据我的研究和实践,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赵运恒律师与陈兴良教授对“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的研讨

赵运恒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智库刑事合规专家组牵头人,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首批专业人员,雄安新区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全国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网络犯罪到底是诈骗共犯,还是帮信犯?

电信类的诈骗犯罪近年来较为高发,尤其是最近五六年,在电信犯罪中占比接近1/4。每年公安机关公布的数据,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数量非常多,每年有四五万个犯罪嫌疑人被抓。

对于这种与时代紧密结合的新型诈骗类犯罪,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研究。

我比较关注“帮信犯”(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两年,每年都有十多万帮信犯被抓,平均每月能抓三万多人,帮信罪已经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帮信罪涉及到的信息网络犯罪的种类很多,其中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是,从行为定性上,到底是诈骗共犯还是帮信犯。这两者的量刑差异太大。

今天最高检公布了“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已经抓了9.2万个“帮信”犯罪嫌疑人,其中53%都涉及到诈骗类犯罪,90%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八零、九零后年轻人,包括学生。电信诈骗的危害非常大,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但是,也有很多犯罪嫌疑人是懵懵懂懂,值得同情值得挽救的。所以,如果能严格区分诈骗罪的共犯与帮信犯的话,对大量当事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帮助的,对辩护律师来讲也是成功的。

点击查看“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数据

为什么要增加帮信罪

帮信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设立的,它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增加帮信罪?有两个原因。(以下发言参考了陈兴良老师今天发布的《注释刑法大全》第1606页的内容)

赵运恒律师与陈兴良教授对“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的研讨

(一)上游犯罪很难查清,特别是网络诈骗涉及面广:跨境、人数众多,无论是犯罪人数还是犯罪金额,具体情节很难查清。如果等待上游犯罪定性之后再给下游犯罪定性,则比较困难。

(二)犯罪嫌疑人不管是提供了网络技术方面的帮助,还是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等资金结算方面的帮助,他是需要普通的、概括的、抽象的明知上游犯罪,就可以构成共犯?还是需要很具体的犯罪情节,比如:知道谁为主谁为次,知道如何分工、合作、分赃,需要知道得这么详细才能构成共犯?

2015年设立的帮信罪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实践中,不光是诈骗共犯,开设赌场、利用第四方进行支付、非法经营等,都涉及到这个问题。实践中如何辨别和区分才是重点和难点。

电信诈骗犯罪的研究重点

对于诈骗案件,包括电信诈骗,今天我也想请教三位老师两个问题:

(一)电信诈骗以后的发展趋势是什么?它最重要的辩护内容是什么?特别是电信诈骗是以金额,还是以性质为主要辩点,还是从证据上面下手更好?

(二)第二个问题就是我最关心的共犯和帮信犯的区别,本质的区别到底是什么?

赵运恒律师与陈兴良教授对“电信类”诈骗犯罪辩护的研讨

陈兴良教授

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陈兴良教授对赵运恒律师的精彩点评:

传统的诈骗,是面对面的欺骗,而且是发生在熟人之间,是面对面的犯罪。赵运恒律师提到的电信诈骗,打破了面对面诈骗的特征,是相隔很远的陌生人之间发生的诈骗,是背对背的诈骗。这种诈骗具有传统诈骗所不具有的特点。所以,在法律上要查清其犯罪事实,要取得有效证据证明这个犯罪,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刑法》设立了帮信罪。

帮信罪里面主要的犯罪,就像刚才赵运恒律师所讲的,帮助网络诈骗,是占主要成分的。刚才提到的帮信行为和诈骗共犯,到底是什么关系?

帮信行为,实际上是诈骗的共犯,是帮助行为的正犯化。也就是说,(帮信)本来是网络诈骗行为的共犯,但是由于共犯和正犯,他们之间完全不认识;另外还因为有层级,在这种情况下,想把正犯和共犯一起查出来处理,不太可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把网络诈骗的帮助行为,设立为独立罪名,作为正犯来处理,这样就为惩治网络(诈骗)帮助行为,提供了司法的便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帮信行为本身就是网络犯罪的共犯,两者是有竞合的,但是由于它已经被设置为独立罪名,因此应当按照帮信罪来处理。

按照帮信罪来处理,最高刑期是三年,但是如果按照网络诈骗罪的共犯来处理,网络诈骗的数额往往比较大,对正犯的处罚往往比较重,将(帮信)当作网络犯罪的正犯来处理,刑罚可能会更重。考虑到共犯和正犯的关系,因此(将帮信与网络诈骗)从法律上分离开来,单独作为犯罪来处理,符合刑事政策,也有利于惩治网络犯罪。

当然,当前帮信犯罪的数量急剧增加,有很多因素。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在做专项整治,抓到很多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但是网络诈骗很难证明很难被抓获,有的甚至在境外,正犯找不到,但是共犯在境内,其帮助洗钱,提供身份证,提供银行卡等等,这些行为都在表面上,容易抓获,所以数量就很大。而我们要把打击重点放在网络犯罪的正犯,对于共犯的帮信行为,就要区别对待,尤其是有些在校学生,或者年纪比较轻,刚进社会的这些人。由于主犯在境外,抓到的境内的,即使有一些帮信行为,但还是要宽大处理,不要一网打尽。这是对帮信罪的处理问题。

谢谢大家!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打官司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