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1:11:54来源:法律常识
绝大多数的人组成家庭时,很少预先想到有不得不分道扬镳的一天,一旦有了孩子,分开又变得更加复杂,会让当事人经受折磨。
S女士的婚姻就面临着这样的难题。
经历20个月各种坎坷波折后,在张荆律师的帮助和努力下,遭受与孩子分离之苦的S女士才最终胜诉。
回想经历的一波三折,胜利的喜悦早被各种变故稀释得所剩无几。
1
【女方突遭男方家人拉黑,孩子被男方私自带走】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2014年7月S女士与Y男士登记结婚,两年后儿子小星出生。在结婚初期,双方相处融洽,但后因生活琐事而发生矛盾冲突。
面对令人心烦的婚姻,在2019年S女士选择分居。
不久后,Y男士起诉离婚,当时S女士并未料到婚姻已经走向终局,希望在法庭上能够挽回自己的婚姻。
但Y男士却早已暗渡陈仓,在开庭的同时,安排他的母亲带着未满三岁的儿子离开北京。
S女士知道消息后感到不安,试图联系男方家属确定孩子的行踪,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男方及男方家人拉黑。
在彻底联系不到孩子时,女方慌了。
她此刻才意识到男方已经做了充足的离婚准备,自己可能从此见不到孩子,失去抚养权。
在经过一次开庭后,她选择求助于张荆律师。
此前女方在庭上的表述是不同意离婚,根据张荆律师分析,在通常情况下,不离婚的案子第一次起诉,再开庭的可能性不大了。但男方带走孩子是发生在庭审当天,却属于新的事实。
更换完律师代理手续,张荆按照计划立刻让S女士向法庭递交请求再次开庭的申请,同时提供男方藏匿孩子的证据。
在开庭审中,女方明确表达同意离婚,同时要求法庭对男方藏匿孩子的行为进行处罚。但没有想到——一审判决结果写明不准离婚。
为了应对这样的意料之外的判决,在张荆律师的协助下,S女士选择上诉。
在上诉的期间,女方为了见到孩子历经了各种磨难,不得不助警方、男方工作单位和媒体,只为了能保障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女方到处找孩子后,男方及其亲属并不念及亲人一场,与女方发生冲突,甚至大打出手。最终不得不由派出所工作人员介入。
为了让男方交出孩子。女方找到男方单位求助。不得已求助于媒体,在镜头前频频诉说自己见不到孩子的荒唐遭遇。
女方每一次的努力,都是为了能见到孩子一面,把孩子安全的带在身边。
离婚之路对S女士来说是漫长而且折磨的遭遇。
2
【发回重审,曙光的背后却是乌云密布】
在二审开庭后,法院认为一审确实有问题,决定发回重审。
重新回到一审貌似看到了曙光,时候证明并非如此。
在重审中国,法官严厉呵斥男方带走孩子的行为,要求其将孩子带回北京,并带到法庭。
在法官一番努力调解指挥下,要求男方放弃抚养权,但是并未成功无果。
也许是迫于某种压力,男方撤诉了。
在庭审中,法官语重心长地对男方说,“跟女方好好商量,把孩子带加来,你们没有太大的矛盾,回去继续过吧”,而男方的的撤诉理由是“计划和好”。
但刚离开法庭,男方就变了脸,胜券在握地说“一切按法律规定来”。
事实证明,和好是个乌龙,也是法院结案的需要,更是男方出于诉讼风险的考量。
避免耽误时间,张荆律师和S女士马上提起离婚诉讼。
很快案件分到了发回重审的一审法官手里。这是个好的现象,因为案件冲突及撤诉原因,法官都了解。
庭审依然对峙,男方不肯说出孩子下落,也不肯把子带回。
此时的男方仿佛被上了发条一样,一路向前冲,无视孩子的诉求,无视女方的恳求,也无视单位的要求,更无视法律的规定,强悍地表示“反正孩子在我手里,你别想见!”
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不想妈妈是假的。在法官的几次明确要求下,男方同意让女方视频看孩子。
每一次见孩子都是一次重大考验。
孩子躲闪着视频旁边的监督,跟妈妈小心地用口型说“我爱你妈妈”,S女士泪目了。
在一次照例视频时,孩子突然崩溃,对着视频大哭了二十多分钟,一句话说不出来。坚强的妈妈知道此时不能和孩子一样软弱,S女士一直镇定地安慰着孩子,告诉他“妈妈爱你”。
骨肉分离,孩子想见母亲却不能,母亲要各种屏幕流泪,这样的人间惨剧,是法律和人情所不能容忍的。
3
【一审判决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上诉又出新变数】
一审判决出来,抚养权归女方。
判决突破了孩子在哪一方处就判给哪一方的常规,同时还支持了女方的诉求,打击了男方藏匿孩子的错误行为。
随后,男方上诉。
等待二审开庭是个煎熬的过程。因为每过去一天,孩子就和妈妈分开的时间更久一天,对于妈妈争取抚养权的胜诉率就丧失一些。
出乎意料的是,男方拿出了一份证明,赫然写着“男方精子活力太少,丧失生育能力”。
上述描述明显违反医学常规的判断,让警觉的张荆律师和S女士意识到事情的蹊跷。
她们马上联系到认识医生朋友,请朋友们从专业的角度看看这份证明真假的可能性。
朋友给的答复和张荆律师的判断一样,假的可能性很大。
于是张荆律师和S女士马不停蹄地联系医院和诊断证明上的医生,医生明确回复——“本人从未开过这样的证明”。
有了这个答复,S女士和张荆律师心里踏实了。
也由此可见,男方为了争取夺回抚养权,已经黔驴技穷,不顾一切。
男方“苦心”提供生育能力证明事出有因。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判断抚养权归属时,要考虑一方是否有生育能力,从延续后代的角度做为权衡点。
男方为了能有让法院支持自己的理由,挺而走险,自制了一份证据,证明自己丧失了生育能力。
为了能更符合法律的要求,张荆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要求医院能以正式的方式说明这份证据的真伪。
如若证明该证据为假,男方的涉嫌妨害民事诉讼,应当被批评或罚款。
最终,张荆律师拿到了医院盖着大红章的证明,完全证明了这份证据为假。
今日,张荆律师和S女士终于收到了二审判决——驳回,男方上诉,抚养权判归女方!
回顾这10次开庭、4个程序,20个月里波折不断,在张荆律师的帮助下,S女士一路上峰回路转,最终柳暗花明。
随着判决的生效。S女士长期遭受着骨肉分离的“心理虐待”也终将结束,祝愿她未来与孩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