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找关系的律师,陈律陈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14 02:55:04来源:法律常识

说说我的律师朋友老陈吧!

这哥们是个70后,父亲是清华大学老牌毕业生,退休前是本地某大型国企的总工,在职时主编了一本化工方面的书(我在他家看到过,比新华字典还厚),到现在全国这行业领域里都还在用;母亲出身本地大盐商世家,从小棋琴书画的培养,也接受过高等教育,虽然她祖上解放后家道中落,老陈母亲也受了些影响(老陈的舅公解放前去了台湾,后来成了台湾某行业的大佬),但底子在那里摆着,谋个吃饭的差事也是小菜一碟,最后是在文化局退的休。

话说回来,基因这东西,就像有人说的,生下来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能后天强求!

虽然当时考大学比现在难多了,但按说老陈有这么优秀的基因,应该问题不大,就像他亲哥哥一样,玩着玩着就考了个一本,由于南下发展得早,机会多,现在在深圳自己经营一家还算不错的公司,混得风生水起。但不知何故(早恋?他对此一直讳莫如深)老陈第一次高考偏偏就失利了,连专科都没考上。血气方刚的老陈一急之下,不顾父母再三劝他复读一年的建议,直接报名参军,去了荒凉的大西北服役!后来听老陈偶尔讲了些他在部队的事,印象最深的是他提刀冲进通讯连,将机房里的线路拦腰砍断,虽然事后受了处分,但部队里一直存在的占用军线煲电话粥的恶习,自他这番"壮举"后彻底根治!

两年后,老陈复员,安排在公路局,当然,由于是复员而非转业,他的编制是工勤人员。每天上班点卯喝茶,下班吃饭睡觉,他觉得很无聊。在复员后待安置前,老陈到法院干了一段时间的聘用书记员,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以最快的速度拿下了法律自考文凭,又在当年参加律考(那时还没有司法考试,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是分开考试,后两个只针对法检内部有编制的人,而且比律考简单得多,造成了同为法律职业群体,但专业素养差异极大,前者几乎秒杀后两者),一次性通过!要知道,当时的律考通过率只有百分之几,是名符其实的“天下第一考”!

还是那句话,基因这个东西,生下来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能后天强求!

于是老陈果断辞职,去了律师事务所,成了一名专业的律师。与大多数律师不一样的是,老陈不是很在乎揽大案、经济案,多揽案创收,反而对诸如帮民工讨薪,为弱势群体争取利益这些案件非常上心,有时其至干脆采取零代理费的方式替人出头。时间久了,他热心公益的名头慢慢传开了,不少需要维权但又出不起律师费的当事人纷至沓来,甚至还有不少外地的。老陈于是成了所里最勤劳的“小蜜蜂”和最穷的“老黄牛”。但他依然乐此不疲,每天风风火火的跑来跑去。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自陪他带领一群打暑假工的学生到一个黑中介交涉,迫使黑中介当场退还了学生们的中介费,然后分文不取,“事了拂身去”。

因为这样的事情多了,各方面包括律协都反馈回来,律所承受了不小的压力。主任为此专门找他谈话,大意是不能坏了市场规矩,但老陈一句话“他们自己嫌这些案子麻烦,收费都不愿代理,怪我啰?”把主任怼得满脸潮红。好在主任也是大风大浪过来的,没有真的计较,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随着入行时间积累,老陈的业务能力和经验都已炉火纯青。按说以他的情商,如果稍微用点心,应该可以谈下不少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优雅的步入中产阶级生活,不用辛苦的天天去开庭,晚上熬夜整理案卷,撰写代理词丶答辩状。但老陈仍然对此毫无兴趣,同时,他已不满足于在个案中为弱势群体维权。通过观察和体验,他先后提起了两件涉及大多数市民生活的公益诉讼,而且两战全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省报,省台都派专人出庭报道,还对他进行了专访。

这两件公益诉讼,一件是针对通讯公司与气象部门联合搞的,手机短信推送天气预报,每月自动扣取2元服务费。一件是公交公司办理公交IC卡,每张收取15元成本费。现在看来,这都是垄断行业利用垄断优势,侵犯用户合法权益,在法律评判上,似乎对错一目了然。但正是因为对方的强大,这个案子从立案开始就困难重重,其中老陈面临的压力有多大,同时诱惑就有多重。第一个案子开庭当天,旁听席坐无虚席,对方是由本地最知名的大律师领衔的律师团队隆重入场,而这边只有老陈孤零零的坐在原告席上(没错,这次他直接以原告身份出庭)。

正式开庭后,对方律师一上来就连番出击,根本没有打算给老陈以思考的机会,的确临战经验丰富。老陈呢,却不慌不慌,一副闲庭信步的样子,兵来将挡,见招拆招。到最后,对方气势被老陈温和但有理有据的雄辩压下去了,整个法庭成了老陈普及公理与人情的法制课,旁听群众包括各路记者不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审判长只好不断敲击法槌,维持秩序!

这两个案子 判决后的影响是,通讯公司和气象部门始终坚持自己没有过错,但事后却悄悄取消了短信推送服务。公交公司直接暂停了公交卡的办理,不久又悄悄恢复了,而且办卡继续收取15元,不过名义改成了押金,也就是你以后退卡时可以要求退费。

这些事虽然关系老百姓的生活,但影响不大,一阵茶余饭后的讨论后,大家的生活又归于平静。只是老陈再次出名了:在社会上,不少人知道了这个是爱较真,敢碰硬的“狠人”,而在业内,他却成了“刺头”的代名词!

老陈却不管这个,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社会和业内评说,又继续挥舞着法律这枚利剑,先后单独或与志同道合者联合折腾了几个公益案,比如起诉某银行的跨行业务收费问题。虽然影响力不及前面的案子,但至少促进了相关行业和部门开始规范自己的行为。

许多人照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殊不知,有一群人,在默默的为大众利益,为法治进程努力的鼓与呼!其间,有不少获得名和利的机会出现在老陈面前,本来老陈可以利用他的影响力轻松变现,收割不少韮菜,但他的傲骨决定了他注定会以此为耻!因而他的生活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又过了几年,法治进程全面加速,各方面更加规范了,老陈挑刺的机会不多了。我们都以为他会消停了。谁知他却利用大量空闲时间研究起音乐来了,重点迷上了古琴。他直接去某佛教学院闭关学习了一年,回来后在练习古琴之余,开始自学古琴的制作。周末或节假日,大家都在与家人团聚,或者游山玩水,他却驱车数百公里,到偏僻的农村去找适合做琴的古木,爬上遥遥欲坠的老房子,去刮屋顶成年的瓦灰回来做琴漆!

这样一折腾就是几年,终于又被他弄出了名堂。他弹的琴,悠扬婉转,丝丝入魂,荡涤心灵,本地音协和大学音乐学院的专家听了,直接评价“望尘莫及”。他做的几把古琴,有内行试弹了后,直接以一把数万元的价格求购。这样他在古琴界的名气越来越大,本地的,外地的不少人联系他,要拜其名下学琴。

老陈不好意思收徒,又不忍拂了这些真心求学的人的面子,于是以交流的名义,选了个他家的空房,定期在里“以琴会友”,不收学费。但这种事一旦开头,就不好收场。口口相传之下,来学琴的有增无减。原来是周五晚上开课,后来被迫周六,周日白天也开门“营业”。

这可苦了老陈,他毕竟要食人间烟火啊,这样强度的授课已严重影响他正常代理案子,而老陈又不忍放弃传道授业。思考再三,老陈开始适当的收取一定的学费(比社会教培的低不少)。原来以为能够通过收费的杠杠阻挡一部分人再来学琴,谁知,上门的更多了。之前是有些基础的人来学习提升,现在是家长直接一手牵着零基础的子女,一手拿着钱上门!

老陈哭笑不得,但后来一权衡,他觉得与代理案子相比,他更喜欢这种教化育人的工作,索性有意识的减少了案件代理量,投入更多精力从事古琴的教学与普及。有意思的是,现在古琴教学反而成了他的主业,而律师却成了副业!

我们开玩笑,说他是律师界里最会弹古琴的,古琴界里最精通法律的。

老陈笑了,然后继续做琴,教学,出庭代理案件。

老陈还有其他真正堪称“神操作”的,比如学习内家拳,成为本地武术界公认的高手;精研法理,受聘成为电大兼职教师......

从一个相对较低的起点,以悟性和执着去做自己以为对的事,不但做成了,还做精了,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始终保持初心,老陈的确令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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