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3:01:16来源:法律常识
信网6月15日讯 “家具发生开裂、断裂,无品牌标识。”市民庞先生曾在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旗下商铺皇朝傢俬红星美凯龙专卖店购买了一套家具。因有质量问题,市民庞先生怀疑商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要求商场承担责任。但商场表示只是给商户提供市场管理、品牌管理等服务,无义务向消费者承担任何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庞先生将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告上法庭。
买的家具有质量问题 商场不予处理
2017年3月11日,庞先生在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旗下商铺皇朝傢俬红星美凯龙专卖店,购买家具一套,价格为37277元。
2017年8月,青岛皇朝傢俬家居店将庞先生家具买卖合同中的沙发、茶几、餐桌、餐椅、电视柜送货至庞先生家中。但收到货后,庞先生发现这套家具有开裂、断裂,无品牌标识等问题。“其中茶几、餐桌、餐椅、电视柜均非皇朝傢俬的产品。电视柜、餐桌也有质量问题。”
之后,庞先生多次与皇朝傢俬红星美凯龙专卖店负责人高某、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沟通、联系如何解决,也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但均未能解决,“并且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拒绝提供经营者信息。”
庞先生认为,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其造成巨大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商场应三倍返还其家居消费款,于是将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告上法庭。
红星美凯龙:无义务向消费者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针对庞先生的起诉,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认为与消费者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商场,仅仅是给商户皇朝傢俬红星美凯龙专卖店提供市场管理、品牌管理等服务,既没有出租柜台,也没有进行过展销会,因此,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拒绝向消费者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本案中,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认可其城阳商场内有商铺皇朝傢俬红星美凯龙专卖店在经营,却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与该商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此法院认定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与皇朝傢俬红星美凯龙专卖店存在出租柜台或出租商铺关系。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法院表示,现商铺经营者高某仍在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经营皇朝傢俬,故不存在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的情况,庞先生据此要求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表示,待证据充分后,消费者可另行向高某或皇朝傢俬及红星美凯龙城阳分公司主张。综上,驳回了庞先生的诉讼请求。
皇朝傢俬:实木家具开裂在所难免可维修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家具还有质量问题?6月15日,记者联系到了青岛皇朝傢俬家居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庞先生当时购买家具时,是看店内其他品牌图册选购。“当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图册上的产品非皇朝傢俬的产品。但出于预算有限,客户最终选购了图册上的产品,这一点客户是知情的。”
而对于家具开裂等情况,工作人员称,客户购买的家具是2017年配送的,而客户因质量问题联系商铺是在2019年。“客户选购的家具是实木材质,配送的时候,家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随着使用,实木开裂是正常的。在三包范围内,我们都可以免费维修。出了三包,客户也可以花钱找我们维修。” 信网记者 顾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