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3:11:43来源:法律常识
观众在《黑色灯塔》剧中看到,乔诺慌而无措,但又难以拒绝,最后还是接受了她双胞胎姐姐乔雅的请求,替乔雅参加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这就是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替考”,近些年来,不同地方都有有关各类考试作弊现象,但是“替考”已经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譬如在山东聊城的陈某秀的高考冒名顶替案一时轰动全国,后又在山东济宁发生的苟某两次高考都被顶替的恶劣事件,这说明违法行为甚为严重,且违法成本低,大不了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作废,没有给予严厉处罚,达不到对违法行为的遏制的效果。
在现实中“替考”真的能像电视剧中那样,顺利通过且平安无事吗?那你就想错了!这种行为涉嫌犯罪,是将要被判刑坐牢的。今天我们就来借助头条号,在合肥律师刘志汉的运营号里,分享一个“替考”的真实案例(案号2018粤刑初358号),来看看“替考”的后果是什么?
●2017年10月19日,在莫某的安排下,硕士研究生吴某英找到本科毕业的周某,冒名顶替蓝某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英语二的考试,考试过关后吴某英可获利人民币1000元,周某可获得报酬人民币500元。同年10月22日下午,周某携带蓝某的证件资料,到了考场顶替蓝某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后被监考工作人员发现。随后,被告人周某、吴某英被抓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吴某英、周某犯代替考试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吴某英、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根据其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给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决吴某英拘役四个月零八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周某犯拘役四个月零八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刘律师评析 ★★★★★
“替考”不是大众理解的不违法,而是涉嫌犯罪的行为。从前述案件给我们提醒的是,代替考试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今已经上升到触犯刑法的犯罪,在人生历程中每一场考试,都应该严律于己,诚实守信,考试选拔程序严格,是为了保证的不仅是考试秩序,也是维护对每一个参与人的公平。
找他人代替考试与帮他人考试,这都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破坏了考试的权威性和纯洁性。在一个人一生中,不要因为参加一场考试,心存侥幸找人替考,而涉嫌犯罪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一生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