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4:44:10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村民王某咨询:我是一名农村妇女,想到本村一家花炮厂打工,但考虑到要照顾家里老人小孩,不能保证一天8小时在工厂上班,我是否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上班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律师释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建议你上班即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想选择非全日制上班的用工形式,可以与单位订立口头协议,也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遵照执行即可。
律师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1、明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2、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情况;3、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6、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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