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7:40:4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联合评选公布2019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同时要求全省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认真学习、相互借鉴,对未审结的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办案进度,深挖彻查,依法严厉打击;对已审结的案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机制,努力将办案成果全面转化为“扫黄打非”社会治理成效,为维护全省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2018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福州市公安机关受理一起非法出版医药杂志案,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9年4月在广州市落网。经查,2017年2月以来,李某等犯罪嫌疑人伪造《福建医药》杂志等数十个专业杂志网站,诱使受害人通过邮箱投稿,再以缴纳编审版面费等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涉案金额达上百万元,受害人数上千人。2019年7月,福州鼓楼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4月,福州市文化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权利人投诉,对“土豆游戏机”等多款微信小程序涉嫌未经许可非法复制使用幼儿教育软件案进行调查。经查,涉嫌侵权的微信小程序图片、语音等元素完全复制自权利人的软件小程序,并通过小程序吸引流量,获取广告收益,获利金额约500万元。目前,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
2019年2月,厦门市公安机关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有网民在“CG窝”论坛发布大量色情图片、漫画、视频。经查,2015年以来,柳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在“CG窝”论坛上传淫秽图片2万余张、淫秽视频30余部,发展会员2000余人,且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2019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厦门市公安机关抓获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杨某某。经查,2018年3月份起,陈某某、杨某某向1000余人贩卖淫秽视频2万余个,非法牟利数10万元。目前,陈某某、杨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2019年2月以来,泉州石狮市公安局获得线索,有多名外地男子利用互联网百度云盘大量贩卖淫秽色情视频并从中牟利。2019年8月,石狮市公安局在广东、广西展开行动,共抓获白某某、刘某某、肖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现场窃听、窃照器材20余件,提取涉及淫秽视频容量约60TB,成功摧毁该犯罪团伙。经初查,白某某、刘某某销售淫秽视频均超过20部,已掌握到的证据容量达60TB,总时长约10万小时,受害人逾万人。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三明市建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日常巡查发现,一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发布广告推广出售淫秽视频。经查,2017年9月至案发,黄某某加入蔡某某等人建立的多个淫秽视频资源共享群获取链接资源,在多个微信平台和朋友圈推广出售,通过发展下线代理非法获利。付某某通过黄某某介绍加入代理,也发展下线非法获利。2019年9月,建宁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黄某某、付某某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蔡某某(累犯)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8年10月,根据投诉线索,三明市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对庄某涉嫌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进行调查。经查,庄某委托曾某某等人印制盗版《幼儿活动操作材料》,且三明市多家幼儿园已向庄某预定该批图书。该案随后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办案部门抓获庄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调查,庄某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从事盗印行为,已向省内100余家幼儿园销售盗印约13万套,码洋约390万元。2019年12月,三明永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庄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2019年1月,莆田市公安机关通过日常网络巡查,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销售淫秽视频、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缴获手机4000余部、电脑30部,冻结涉案资金50万余元。经查,2018年8月,朱某某、黄某某、张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成立15家互联网传媒公司,购买大量微信号和身份证信息,架设数千部手机运行微信,冒充学生、实习护士实施诈骗。同时,该犯罪团伙还通过后台脚本向所有好友销售淫秽视频。2019年2月,朱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2019年4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3月,根据公安部交办“2.15”系列专案线索,莆田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侵犯春节档电影著作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电脑、手机8台。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搭建“爱客口袋电影”网站,利用“苹果CMS程序”自动采集盗版电影、电视剧链接在其网站上播放,并通过广告非法牟利。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10月,宁德海关缉私分局在福州连江县青屿造船码头附近海域抓获涉案走私船舶1艘,抓获涉嫌走私人员10名,查扣非法出版物1198本,经福州海关缉私局淫秽物品鉴定小组鉴定,其中717本书籍为淫秽书刊。因魏某某等人还涉嫌走私其它普通货物,该案与魏某某等人走私案合并侦办。2019年10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作出一审判决,魏某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3年9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7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
来源:福建省“扫黄打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