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0:54:2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家互联网企业“试点强制下午6点下班”的规定冲上了热搜。有人称赞企业管理人性化,有人认为这本就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员工正常下班咋就成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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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规范劳动基准设置,监督落实关于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同时赋予劳动者集体谈判的空间、落实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一家互联网企业“试点强制下午6点下班”的话题冲上了热搜。作为互联网头部企业,这次似乎反向的操作,引发人们的讨论,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认为这本就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企业强制下班合理吗?为啥正常下班反成为福利?记者对此进行采访调查。
“反内卷第一枪”?有人支持,有人观望
据了解,这家企业旗下一间工作室宣布,从端午节即6月14日开始,实行新的加班管理机制。从加班管理机制表上看,这间工作室将严格遵守周三健康日,即周三早上9点半上班,18点下班,而除周三外的其他工作日不晚于21点离开办公区域。如果有特殊需求需提前报备审批。
记者搜索发现,在微博、知乎、脉脉等社交平台,相关话题讨论量超百万,并且引发了不同的讨论声音:有人表示羡慕,认为其打响了互联网企业“反内卷第一枪”;也有人发出嘲讽之声:“第一反应,这不是好事吗?旋即又觉得不对劲,正常下班有啥好值得夸奖的?”也有人对其能否执行表达了疑问,称“这项举措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还是只流于表面形式?”
对大家的议论,这家企业相关部门公开回应称,此举是为鼓励员工劳逸结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好地关注身心健康,留出更多时间陪伴家人。
电商平台员工甜甜虽然表示很羡慕,但她也道出担心:“如果工作量不变的话,会不会变成大家背着电脑回家干活?”
对这一话题,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瑞雷表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因此,下班本身就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而“强制下班”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劳动者没有得到较好的休息。
从另一个角度看,用人单位强制员工下班是否合理呢?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规定员工18点下班,且属于当日超过8个小时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则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员工18点下班,当日工作时间未超过8个小时,则是合法的。
为何加班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近年来,不少互联网企业出现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在一些企业,加班成为常态。无论是“有班加就是福份”,还是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假,互联网行业一些公司都曾因“加班文化”及其工作制度安排引来社会批评。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些行业中的加班现象似乎并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一家视频网站的程序员马龙告诉记者,公司要求每天必须打卡满9个小时,但不规定具体的上下班时间。“有时候也不敢提前走,怕领导觉得自己不够勤奋,在绩效评估的时候打低分,影响晋升和年终奖。”
马龙所说代表了一部分员工的想法,即使有弹性工作时间的规定,工作也提前完成了,但很多人还是不愿做第一个下班的人,这使得加班在一些企业成为一种常态。
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加班的本质就是因为工作量太大。甜甜表示,员工需要的并不是形式上的几点上下班,而是实际有多少工作要做。如果只是表面上18点从公司下班,而回到家仍要继续工作,又有什么意义呢?她认为,互联网公司工作的性质就决定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不现实,“比如在618大促期间,我们就会加班较多,从5月开始,最晚要加班到23点。”
就在这家公司出台强制下班规定的一周后,字节跳动新任首席执行官梁汝公布了是否取消大小周的调研结果:三分之一的人不支持取消大小周,三分之一的人支持。有员工表示,如果取消大小周,自己则会损失10万元左右的年收入。
做内容运营的刘浩表示,入职前人力资源经理会告知大小周的情况,大部分人也都会接受,“毕竟周末上班可以拿到双倍工资,多数人选择互联网企业也是为了高薪,赚几年辛苦钱,将来养老能安逸一点。”
以点带面,希望对同行业起示范效应
采访时,有互联网企业员工称,比起加班,自己更担心的是没有加班费。有从业者表示,互联网大企业至少会支付加班费,而在一些小企业则是白白加班,“老板和你谈的是未来和文化”。
记者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关于申请加班费补偿的诉讼请求,需要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而因原告无法提出充分证据,法院往往无法支持其主张。
朱瑞雷表示,法律规定员工与企业可以就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即员工是有权利做出选择的。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公司属于强势一方,员工往往没有议价能力。“只有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等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切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知乎用户江睿谨告诉记者,“希望这波主动降低加班的操作,可以影响更多互联网企业。”
在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看来,真正的焦点在于薪酬制度的设定上。企业想追求利润,一些员工想追求更多报酬,就只能拉长劳动时间。这在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则要考量劳动力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关注国民身体健康。他建议,相关部门应规范劳动基准设置,监督落实关于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制度标准,同时赋予劳动者集体谈判的空间、落实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无休止的加班问题最终需要靠立法和严格执法解决。一些企业释放善意的个案,也同样值得鼓励、值得肯定。以点带面,对同行业有一定的示范效应。”(记者 唐姝)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