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2:29:51来源:法律常识
3月4日,郑州中原区中工小区有居民反映,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他们接到通知,临街房屋所突出的飘窗、空调外挂机以及防盗窗,将进行统一拆除。
为何要统一进行拆除?什么原因造成的?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改善居住环境,房屋所突出的飘窗等将拆除
中工小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59号,属于协作路社区管辖。
该小区居民杨紫(化名)介绍,她所在小区这几天接到社区两次通知,一次口头通知,另一次是书面通知,大致意思是说,为提升城市形象,他们居住的小区临街一面房屋所突出的飘窗、空调外挂机以及防盗窗,将进行统一拆除。
该消息一发出,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这是我们掏钱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且有房产证。” 杨紫说,她是2000年左右入住的该小区,“临街的一排房子,在交房前是由个人出资、学校统一规划的飘窗,看上去挺整齐的。现在突然要拆,业主们都反对。”为了提升环境,对小区进行部分改善初衷是好的,对于空调外机的位置统一调整、对居民私自搭建的防护网进行统一改造,大家都没有意见,也都愿意配合,但是对于拆飘窗反对声音很大,拆掉的话,室内的厨房将无法立足。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涉及到拆除的飘窗是业主们的厨房,还连接着天然气管道。如果拆除,在疫情期间将严重影响大家的生活。”
他表示,相关单位为了改善居民环境,初衷是好的,居民们也愿意配合,但疫情特殊时期,大多老人孩子都在家里,施工改造,势必会影响大家的生活。等疫情完全结束后,再进行施工作业,难道就不行吗?
另有居民透露,这次改造一共涉及2号楼及其他栋楼居民百余户,关于此项工作,社区通知10天内拆除,同意不同意都要进行,并说附近别的小区已经开始了。
一居民说,去年10月份,他们所在小区外墙刚粉刷美化过,破坏掉太可惜了。能否有其他办法,在不拆除情况下统一美化,这样一来,可以两全其美。
统一规划的为啥要拆?
居民们告诉记者,如果是个人行为,私自安装的防盗窗等进行拆除,为了美观,他们没有任何意见,但总不能当初房屋规划好的统一都拆除吧。“还请相关部门考虑实际情况,再开始施工。”
居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3月4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了中工小区,该小区北侧外面一墙之隔就是协作路。
小区有7层高,外墙飘窗有的安装有防盗窗,有的住户则没有安装,部分空调外挂机悬挂位置不一。此外,在该小区北侧临街房屋,目前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小区大门口疫情防控执勤卡点,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值班。记者登记相关信息,测量完体温后进入该小区。
在2号楼2单元一户居民家,记者看到,飘窗突出部分约有半米左右,就在他家厨房内,阳台上摆放着盘子、调料等生活物品。此时,曹先生正在阳台上做饭。
他告诉记者,如果拆除的话,会影响他们家的燃气、暖气和水管等,且过道变窄,给做饭带来不便。临街一面房屋格局基本相同,大家都会遇到同样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真正为居民考虑。
曹先生给记者提供的2月29日协作路社区一份通知显示,为确保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重点工程建设,桐柏路作为郑州先行示范路段(中原路-建设路),需改善沿路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为保证整改高质高效完成,需要您配合以下工作。
记者看到,其中第二条中提到,“您家房屋所突出的飘窗、空调外挂机以及防盗窗,我们将进行统一拆除,并给予及时的安装换新。做到上下一致,整齐美观。”
不过,记者注意到,通知上并未提及拆除的具体时限。
社区:目前只是征求居民意见,会把情况给领导汇报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根据《方案》,2021年底前,郑州市要完成“一环十横十纵”道路路面、交通设施、雨污水管网增容、水电气暖及通信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架空线缆入地、街道景观绿化、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工作,通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带动城市管理提升与人居环境改善。
其中根据规划,“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将分为3期实施,一期工程就包括桐柏路道路。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几名居民代表一起来到了协作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在服务中心门外,该社区相关负责人接待了大家,并现场听取了居民意见。上述负责人在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确实是他们所发,这也是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重点工程建设。他说,目前正在核实房屋情况,由于改造工程比较急,每家每户都要通知到,现在只是征求居民意见,拆不拆不是他们说了算。
“我会如实把情况给领导汇报。”上述负责人否认10天内拆除的说法。他告诉记者,目前正在了解产权的归属,居民同意了才可以施工作业。
办事处:会进一步听取居民意见 稳步推进综合改造工作
3月9日,中工小区所在辖区办事处给记者回复称,进一步就通知内容听取居民意见,并对居民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进行详细解释。下一步将继续依法依规,稳步推进道路综合整治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
办事处称,居民反映的“社区通知10日内拆除,同意不同意都要进行”内容不属实。社区只是入户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征求群众意见,没有通知居民10天内必须拆除,更不会有强拆这种野蛮行为。现阶段中工小区11栋楼461户未进行任何施工。
3月5日,街道办事处组织中工小区居民代表进行商议,进一步就通知内容听取居民意见,并对居民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同时安排人员再次入户进一步宣传,引导居民正确理解相关政策。
要结合实际多设计几套方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在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称,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临街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管理人应当保持临街建筑物外形完好、整洁。对有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其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及时进行整修或拆除。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临街建筑物的房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杂物。
尽管有地方法规支持,但是也不能说明临街住户的防盗窗、空调室外机、飘窗有碍观瞻,影响市容市貌。
结合郑州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治安情况、房屋设计问题,住户设置防盗窗也是为了自身财产安全,室外机也是安装使用空调的必备设备。按照《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房屋所有权人在行使物权的时候也并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城市市容市貌虽然需要大家齐心协力装扮,但一定要考虑行政的合理性、必要性。”赵律师认为,因此简单机械地要求拆除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改善市容市貌的最终目的,反而会让临街住户感觉自身权益受到侵犯,从而引起其他矛盾,因此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多设计几套方案,最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阅读全文
来源:大河报